厦门社保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厦门社保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厦门社保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1997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属“新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此次变化最大体现在基础养老金这块。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缴费年限×1%。这次改革鼓励的参保人员多缴多得,实际上就分别体现在这个公式里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个人缴费年限”两项上。
首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体现“多缴多得”。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假设一位参保人员选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来缴费,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3,另一位参保人员选择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来缴费,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0.6。以今年退休为例,2005年度社平工资是1881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就是1881×3或1881×0.6,差别非常大。
其次,“个人缴费年限”体现“缴费时间越长,得到的越多”。每多缴一年退休时多得百分之一。
而过去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无论缴费水平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基础养老金都一样:以今年退休为例,是1881×20%=376.2。新的计发办法中缴费30年和15年的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则分别为30%和15%,差别很明显。
厦门每月养老金交的费用
根据国际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管理,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金在缴纳比例上,企业缴20%,职工缴8%。
个人缴费的全部8%进入个人账户(私户),公司缴费的20%全部进入了统筹账户(公户)。
统筹账户中,除了全国人民缴纳的钱,还包含了财政补贴和投资收益。而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这钱是完全属于你的。
小王在北京工作,我们以他为例,他养老金缴存了15年,每月工资都为5000元,那么他每月养老金为5000×20%+5000×8%=1400元。15年下来,他养老金将缴存25.2万元。
厦门退休工资的年龄依据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