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目前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征收的范围。
一、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的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向产权的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征收。
目前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
二、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3、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房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 详细介绍的房产税如何征收以及征收的范围。各个地区可能会略有差异,具体差异请您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