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供货合同范本_药品供货合同格式

2017-03-29

随着社会的进步,药品需求客户对药品的质量、安全、疗效方面越来越关注,市场对药品供货的及时性、价格要求越来越高,签订 药品供货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药品供货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药品供货合同范文1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商品名称

商标牌号

含量、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送取货时间数量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供货合同范文2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采购文件及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成交候选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 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成交品种买卖电子订单。

(二) 药品的价格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不高于成交候选通知书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或其他情况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供货价格。

二、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 药品有效期

(一) 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商定。

四、 包装标准

(一)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二) 特殊要求:

五、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组织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或组织配送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36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六、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验收方式:

(四)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二)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60日内结清货款。

(三)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在七日内由甲方送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药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具体做法见第十一条)

(五)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六)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七) 未经徐州市药品集中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八) 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徐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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