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政治研究论文

2017-06-05

依法治军,是新时期我军建设发展的重要方针;而政治工作作为我军的生命线,其法制化更应该成为贯彻依法治军方针的关键一环。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部队政治研究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部队政治研究论文篇1

部队政治合格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大精神支柱,是中国共产党人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行动指南。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是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是我们公安边防部队迎接挑战、完成新任务的保证;也是加快转变部队战斗力生成模式的根本要求和有效途径。

一、当前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的存在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边防部队的广大党员干部,从总体上讲,是能够高扬共产主义理想的风帆,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并努力为之不懈奋斗的。但也要清醒看到,目前党所处的国内外环境,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上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必然会对广大党员干部产生深刻影响,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如,有的思想空虚,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甚至消极颓废,沉醉于吃喝玩乐,迷恋于歌厅酒楼;有的只讲“信钱”不讲“信仰”,只要“实惠”不要“主义”,不是为共产主义奋斗,而是为个人利益奋斗,不讲大局,不顾全局;有的对社会主义前途丧失信心,千方百计给自己找“退路”,留“后路”;有的宗旨观念淡漠,严重脱离群众,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不择手段追逐个人名利;有的革命意志衰退,晚节不保,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捞取好处;有的完全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党离心离德,私欲膨胀,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还有及少数领导干部利欲熏心,品行低劣,千方百计谋官、保官,买官卖官,甚至搞“山头”主义和小圈子等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出现这些问题,从主观上讲是忽视理论学习、放弃世界观改造的结果,从客观上讲,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有关:

(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价值取向的多样化。在多样的价值观、人生观面前,在形形色色的人生哲学、社会思潮面前,由于缺乏必要的评价、引导,一些缺乏马克思主义鉴别力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价值选择出现困惑,产生误区,人生观转向、道德观混乱、是非观模糊、价值观扭曲,正确的理想信念淡化、动摇甚至丧失。

(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导致价值观念向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倾斜。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由于缺乏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迷失了方向,价值观念在拜金主义影响下发生倾斜,把对共产主义信念的追求,变为对金钱和个人利益的追求,最终庸俗化为“一切向钱看”,奉行“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钱就图”、“政治政治有挣就治”的信条。

(三)社会变革所引发的深层次矛盾和社会问题造成思想上的困惑和理想上的迷失。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引发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国有企业面临的困境、局部出现的贫富不均、党内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等,使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感到迷惑和忧虑。有的看到国有企业长期不能解困,就认为公有制不行了;有的看到一些人一夜暴富而心态失衡,产生攀比心理;还有的看到党内存在消极腐败现象,就对党失去了信心,甚至产生了“不捞白不捞”的心态。这些负面影响必然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消极影响。

(四)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对党员干部心理上的强烈冲击。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少数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怀疑、迷惑甚至动摇。有的产生了“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疑问,认为共产主义是渺茫的,遥遥无期;有的认为社会主义经过几十年的实践,随着苏联的解体而宣告失败,还有的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过时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趋同了,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前途丧失了信心。

(五)西方对中国实施“西化”和“分化”图谋的消极作用。由于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严重挫折,国际上的敌对势力加紧在思想、政治、文化、宗教等方面对我施加影响,妄图瓦解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推翻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和传媒加强其“价值观”的渗透,向广大党员干部推销西方的个人主义、金钱祟拜和追求享乐等价值观念,企图用他们的价值观来改变我们的价值观。少数领导干部面对西方“和平演变”中国的图谋,丧失了应有的政治警惕性,甚至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西方腐朽落后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

(六)一段时间放松和忽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导致理想信念动摇的重要因素。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在教育。一段时间,在思想政治教育上,一方面,理论与实际脱节,理论滞后于实践。许多人对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理解还停留在传统的教科书上,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变化缺乏深入的理论思考,面对各种错误思潮,缺乏应有的鉴别力。另一方面,对党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联系实际不够,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使正确的理想信念难以牢固地树立起来。事实表明,忽视和放松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所带来的危害和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三、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的对策

崇高的理想信念,永远是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前赴后继,努力奋斗,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靠的就是崇高的理想信念。但现实情景中的一些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反复告诉我们: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也就丧失了做共产党员的资格。因此,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加强理论学习,打好理论功底,使理想信念牢固地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理想信念是世界观的核心,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凝炼。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清醒的前提和基础。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从根本上讲是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有的同志虽然读过一些马列著作,学过邓小平理论,但往往一知半解,没有融会贯通。理论上模糊不清,必然会导致理想信念上的左右摇摆。为此,孟宏伟副部长在2011年全国公安边防部队党委扩大会议上就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明确提出了“三学”,即:学党章、学党的文件、学党史和经典原著的明确要求,并对如何学、学到什么程度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正因为如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政治斗争形势,深入反思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习理论不但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努力学习掌握其它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包括现代科技、经济、法律、历史等。而且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注重科学发展的要求体现到为共产主义理想不懈奋斗的具体行动中去。

(二)积极投身于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从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中汲取营养和力量。坚定的理想信念来自于科学的理论,但要始终保持这种理想信念,必须与为实现这种信念而不懈奋斗的实践结合起来。一是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行动上,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二是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人群众,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要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经受严峻考验,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严格党内生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必须严格党内生活,自觉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必须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养成浩然正气。

(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机统一起来。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是自发产生的,必须靠教育,靠思想灌输。要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不仅应当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而且要常抓不懈;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部队现代化建设中官兵思想上产生的困惑加强理论研究,作出科学回答;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时而宜,以取得更好的成效。

部队政治研究论文篇2

浅析部队政治工作的规范化路径

依法治军,是新时期我军建设发展的重要方针。而政治工作作为我军的生命线,其法制化更应该成为贯彻依法治军方针的关键一环。推进部队政治工作的法制化,努力使之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从而保障政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是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

一、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基本概念

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是指以法律手段保障部队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即以宪法和法律为指导,以党对军队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部队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从静态的角度来说,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部队政治工作本身内在的法制化。首先,在立法层面,要把党对军队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赋予其法律地位,使之成为官兵遵行的行为准则,保证部队政治工作有法可依。其次,在执法和司法层面,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增强部队政治工作的权威性和说服力。第二是法律制度和实践对部队政治工作的外在影响和促进。首先,基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的大背景,在社会和军队的各个领域,“法治”手段正在逐步取代“人治”手段,成为解决部队各种问题的根本方法。其次,法律特有的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等可以为部队政治工作的法制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助于调节这一领域的各种法律关系。

从动态的角度说,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主要强调把法制化作为不断发展的过程,在国家和军队总体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的进程中加强军事法制建设,制定、完善和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使法制在部队政治工作领域的运用更加广泛。

二、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重要地位

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是贯彻“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的应有之义,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现实需要,是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政治工作法制化,才能推进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包括政治工作在内的全面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军”基本方针的应有之义

1991年,中央军委把依法治军作为新时期军队建设发展的重要方针确立下来。1996年,《国民经济“九五”计划》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把它作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依法治国上升为我国的基本法律原则。

由此看出,依法治国是全社会必须坚持的大政方针。军队坚持“依法治军”是大势所趋,是历史必然。政治建设作为我军各项建设的首要任务,其法制化是理所应当的走向。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治工作法制化进行的好坏,反映着我军全面建设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其他建设进程的快慢。

(二)加强和改进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现实需要

从历史发展来看,是中国共产党缔造了人民军队并带领这支军队由弱到强。因此,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从现实情况来看,新世纪新阶段,我军要把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作为一项光荣的历史使命,确保“打得赢,不变质”。因此,必须继续加强和改进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通过把党关于军队建设发展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上升为国家和军队的意志,内化为部队官兵的基本行为准则来实现的。在此进程中,首要问题就是各项工作始终符合“政治合格”的要求。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也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不断推进部队政治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对军队的大政方针得到持续、完整、规范的贯彻实施,保证部队在信息化条件下“转型不转向,变革不变质”。

(三)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加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首要和基本条件是严格落实条令条例的各项规定。《内务条令》明确要求,我军的内务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纪律条令》把“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作为我军纪律的基本内容。《政治工作条例》规定,我军政治工作的原则包括“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军各项建设的首位”以及“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同时,“检查部队执行法律、法规制度”也被列为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一系列规定,为部队政治工作的法制化提供了依据。反过来说,也只有加快推进法制化进程,才能为我军政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进而促进我军全面建设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发展。

三、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主要内容

法制化建设是保持部队政治工作强大生命力的重要手段,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政治工作任务的法制化

政治工作的任务决策和任务落实的法制化,为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实现奠定了基础,这也是回顾我军八十多年政治工作经验教训所得出来的结论。首先,在任务的决策上,部队政治工作任务应当根据何种原则确定,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各级组织在政治工作中应当扮演何种角色等,都应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以增强政治工作任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在任务的落实上,法律、法规中要有相应的量化考查标准,以确定任务进展的快慢、标准的高低、结果的好坏等落实情况,从而使对政治工作完成情况的考量更具规范性和说服力。

(二)政治工作方式的法制化

部队开展政治工作,需要在方法、实施和责任上进行规范,这是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机制保障。首先,方法的规范。对于已经被实践证明对推进政治工作、提高战斗力有益的做法,在《政治工作条例》等制度规范中予以明确;对于比较原则性的方法作出更加量化、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官兵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进行总结研究,并以稳定的形式加以固定。其次,实施的规范。把习惯于通过会议、文电领导的思路转变为主要依靠政策指导、制度规范上来,在开展政治工作时,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最后,责任的规范。方法的规范只是提供了工具,最终还需要靠各级各类政治工作者去落实,这就涉及到工作中的责任问题。责任的规范主要强调只要依法开展政治工作,就可以尽可能地减小在出现问题时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反之,不依法工作,即使未出现问题,也应被视为过错。这样就把工作效果与工作过程紧密结合在一起。

(三)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法制化

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法制化,为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提供人才保证。政治工作主体必须在管理活动中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对于我军生命线的“把脉人”,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治工作生命力的强弱。从实际情况来看,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部队政治工作队伍建设。首先,把好“选拔任用关”。部队政治工作干部来源较广,要针对不同来源的干部制定对应的条件标准,未经相应层次院校政治工作培训的,不得被任用为该层次的政治工作干部。这一规定就是在政治工作干部任用上的法制化尝试。其次,把好“培养考评关”。要建立完整的培养和考评机制,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培训、送学培养、综合考评等方式,促进部队政治工作干部夯实理论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能力素质,确保他们德才兼备,不辱使命。

四、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实现途径

国家和军队法制化建设的发展,为我军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但要使部队政治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队政治工作的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实现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的制度保证。“依法治军”方针确立以来,部队管理和建设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基层建设纲要》、《政治工作条例》、《战时政治工作纲要》等就是政治工作领域的基本依据。但必须看到,上述规定仅仅是以宏观、全局的方式规范了我军的政治工作。在部队建设的多方面已经基本实现法制化的今天,政治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仍然与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部队政治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大教育力度,强化官兵的法律意识

“徒法不能以自行”。完备的法律体系只是部队政治工作得以法制化的制度前提,除此之外还必须由法律意识较强、法律素养较高的人去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法律意识的有无或强弱,对法律运行的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通过长期不懈的灌输和宣传,树立和强化部队官兵,尤其是政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目的在于使他们真正重视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重要地位,正确理解政治工作法制化的必要性及其功能,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自觉推进部队政治工作的法制化。

(三)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面临的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和军队面临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应对这些挑战,也逐步成为包括军队在内的全社会的广泛共识。但是,当前部队政治工作中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仍显不足。比如,如何从法制角度加强和改进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如何妥善解决军地涉法纠纷;如何在不削弱部队战斗力的前提下保障官兵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等等都是新近出现的问题。因此,要花大力气深入研究部队政治工作法制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陈光中.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

[2]汪保康.军事法学[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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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孙德江.论军队政治工作法制化[J].空军政治学院学报,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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