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买房不再证明“你妈是你妈”

2017-04-14

家住珠海平沙的张女士近遇到一件烦心事:她想把自己的一套旧房子赠予母亲养老,无奈在税局被告知必须证明“你妈是你妈”,张女士为此事奔波一个多月,依然未能实现老人家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心愿......

现在,为了避免一些买卖房者冒充直系亲属从而达到逃税的目的,全国各地都有规定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予必须出具亲属关系的证明。

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荒谬源头是政府民事登记制度缺失。我国没有专门的民事登记机构,也从来没有重视民事登记信息的建立、标准化和向社会授权使用。中国民事登记制度放在公安机关,是配合国家专政的工具,导致社会无法合理利用民事信息,包括公证处。而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建立之初就没有想过向社会开放利用,在户登记的是户籍内的人口而非公民的亲属关系信息,导致在中国确认第一顺序继承人极为困难。

珠海人再也不用证明“你妈是你妈”了

2015年10月,“承诺书”已在珠海地税部门全面实行,由纳税人提供承诺书,承诺相关的事情、事项,代替规定要求的资料和证明。但是此举不排除会有人弄虚作假,现在主要依靠承诺人的诚信、自觉遵守。如果签下承诺书被发现情况不实,需承担法律责任,税务部门也会依法追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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