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学法守法读后感

2017-05-14

依法治国是1996党中央明确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对于依法治国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去学习,下面我们就来欣赏依法治国学法守法读后感范文吧。

依法治国学法守法读后感范文一

通过学校的普法教育,使我对“法”、“法治”学法与守法有了更多的认识。“法”是调整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文件,它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而“法治”就是用法的精神来治理人、社会和国家。“法治”对公民的两大要求就是:学法和守法。

学法与守法两者互为关系,学法是前提和基础,守法是目的和要求。不学法就不懂法,不懂法就难守法。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学好法,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然后自觉地去守法。

法就在我们身边,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发现。如:学《道路交通法》,让我们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学《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我们知道如何约束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已的利益。大量的案例事实表明,许多青少年都是由于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忽视,不懂法,不知法,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误入歧途,也容易被人教唆走上犯罪的道路,还有许多青少年因为不懂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例如:某子弟学校学生覃某,经常敲诈小同学,但都没有学生跟家长说过,后来发展到骗四年级学生某某到河边进行敲诈,因诈不到钱,覃某便用绳子把这名小学生给勒死了,接着又打该同学的家里电话,谎称该同学已被绑架,要家长交钱才放人,经公安人员严密布控,案犯于当天深夜落网。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而对于公民来说,惟有能自觉地做到遵纪守法,才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自由。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有的同学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某,成绩优秀,还是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有同学提议他拿这10元钱去打电子游戏机,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了,怎么办呢?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有一次,他去一家超市偷东西,没想到在超市出口处被一位老太太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法治呼吁人们学法,法治更呼吁人们守法。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只有人人学法,个个守法,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社会才能文明进步,我们才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幸福地享受生活。

依法治国学法守法读后感范文二

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郎士于1894年说:“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时禁止富人和穷人睡在桥下、在街上乞讨和偷一块面包。”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许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对于新加坡这个有名的法治国家,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新加坡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新加坡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法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

依法治国学法守法读后感范文三

外国著名哲学家伯克曾言:“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我国战国时的荀子也道:“法者,治之端也”。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们在社会中要正常地进行工作、生活,就要有各种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既是社会中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义务。然而,在我们身边,却有个别人忽视法律的存在,没有做到遵纪守法,从而酿下苦果。

从电视中,我常看到这样一些案例,个别人与法律背道而驰,偷盗、抢劫、肇事逃逸„„,他们怀着侥幸的心理,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也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

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喜欢拉帮结派,

遇事找社会青年帮忙,动辄大打出手;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厅,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轻的要受到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无数事实说明,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国家还专门为保护我们青少年制定了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法律法规,是我们行为的准绳,可以使我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我从中也懂得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离不开法律,良好的社会秩序更离不开法律。

同学们,法律的作用很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知道了法律知识,才能守法,才能保护自己,从而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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