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制教育黑板报图

2016-11-10

小编为大家搜索了关于国家宪法的资料,可以作为黑板报的宣传内容,大家互相学习,希望能够获得帮助:

大学法制教育内容-新中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认我国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年宪法:全国人大第一届第一次全票通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确认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为其宪法原则。

3、1975年宪法

4、1978年宪法

5、1982年宪法: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大学法制教育黑板报图片

(1)确定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四项;

(2)强调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点,同时又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4)保障和扩大公民基本权利;

(5)开始注意促进国家机构的民主化和效率化

6、对1982年宪法的修正:

(1)1988年修正:确立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2)1993年修正:a.对我国政党制度作出简单规定;

b.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法地位;

c.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

d.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

(3)1999年修正:a.确认邓小平理论的宪法地位;

b.提出“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

c.对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作出规定;

d.确认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宪法地位和宪法保障。

(4)2004年修正:a.确立“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

b.“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c.将“决定戒严”修改为“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e.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统一为五年;

f.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

大学法制教育内容-国家结构形式

一、概念:

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对国家机构体系进行纵向权力配置并规范其运用的国家形式。

二、类型(概念、特点、比较):

1、单一制:由若干个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所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

特征:

a.地方服从中央的统一管理,地方的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权;

b.全国只有一部统一的宪法,只有一套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体系;

c.只有统一的国家才是国际法的主体,只有中央政府才享有外交权,公民只有统一的国籍。

(1)中央集权单一制:地方自治权较小,中央直接监督、指挥、控制地方政权机关。

(2)地方自治单一制:在地方性事务管理中有较大的自主权,不受中央指派控制,并有一定程度的宪法保障。

2、联邦制: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组成的统一的联盟国家所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国家一经成立,成员国原则上就丧失了脱离联邦而独立的权利。

特征:

a.联邦中央和成员单位的权限划分是依据宪法明确加以规定的,而宪法关于权限划分的内容往往是基于中央和成员单位的合意。

b.既有联邦宪法,也可能有成员国宪法,存在联邦中央和成员单位两套立法、行政、司法系统,上下级政权机关之间不存在绝对的从属关系。

c.公民既有统一的联邦国籍,也可能有成员国国籍。有的联邦制国家允许成员国有一定的外交权。

3、单一制国家的联邦化倾向,联邦制国家的单一化倾向。

4、邦联:由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共同的目的或利益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盟。

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2、影响我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因素:

a.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

b.民族关系的发展和民族的构成与分布状况 c.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

d.政党因素

e.建国初我国采取单一制形式的特殊背景

3、行政区划是指国家根据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把国家领土划分为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行政单位,在此基础上设立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