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月薪7000的工资算高吗个税要交多少

2017-05-14

2016年月薪7000工资的个人所得税会不会很高,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小编来和你换算以下。

一、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税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税率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归纳上述规定,制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表一):

三、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1.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按照应纳税所得额查对应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提供劳务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为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的劳务报酬更多情况是一个税后支付额,即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个人的税后所得,因此,企业必须将税后所得转换为税前报酬,按照税前报酬列支企业的成本费用,同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劳务报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扣除额分段以及应纳税额的加成规定,经过推算得出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对应的税率表(注意,这里是收入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如下(表二):

1、含税劳务报酬收入的换算

1.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换算为含税劳务报酬收入公式如下: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1-20%)-200

1.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换算为含税劳务报酬收入公式如下: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

注:公式中个数据请根据表二中对应的金额确认。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1方式一,根据上述公式换算含税劳务报酬收入按照表一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祥见上文。

2.2方式二,根据表二分步计算

2.2.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第一步,根据不含税收入额查表二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按表一对应数据计算)

2.2.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第一步,根据不含税收入额查表二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第二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表一中对应数据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以例释法:我们分别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提供劳务所得个人所得税,验证公式的正确性。假如张三、李四为君合信公司年会做魔术表演和演唱,双方协商同意,表演完毕后君合信公司支付张三税后所得8000元,支付给李四30000元。

通过则查表二得知,税后所得8000元所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换算系数为84%;税后所得30000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换算系数为76%.

按照方式一计算

张三的纳税情况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8000-0)/0.84=9523.81元

应纳税所得额=9523.81-9523.81×20%=7619.05

应纳税额=7619.05×20%=1523.81

验算一下:税前收入为9523.81,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523.81

税后所得=9523.81-1523.81=8000元,与本例相符。

李四的纳税情况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不含税劳务收入额-速算扣除数)/换算系数

=(30000-2000)/0.76=36842.11元

应纳税所得额=36842.11-36842.11×20%=29473.69

应纳税额=29473.69×30%-2000=6842.11

验算一下:税前收入为36842.11,应交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842.11

税后所得=36842.11-6842.11=30000元,与本例相符。

按照方式二计算:

张三的纳税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8000-0)×(1-20%)/0.84=7619.05

应纳税额=7619.05×20%=1523.81

李四的纳税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一速算扣除数)×(1-20%)/换算系数

=(30000-2000)×(1-20%)/0.76=29473.69

应纳税额=29473.69×30%-2000=6842.11

与方式一计算出来的一致,证明两种方式均适用。

附:换算系数的推导过程

假设含税劳务报酬收入A,不含税(税后)劳务报酬为B,适用税率为C,速算扣除数为D,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E,减除费用为F,其中C、D、F均可以从表一中查询得到

根据等式一:B=A-E和等式二:E=(A-F)*C-D这两个税收等式,推导如下

将等式二代入等式一后得到

B=A-[(A-F)*C-D]推导得出

等式三:A=(B-D+F*C)/(1-C)

当A大于4000时,F=A×20%,代如等式三得到

A=(B-D+A×20%*C)/(1-C),进一步推导得到

A-A*C-0.2*A*C=B-D,进一步推导得到

A=(B-D)/(1-0.8C),其中1-0.8C就是上述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换算公式中的换算系数。

当适用税率为20%,即C=20%时,A=(B-D)/(1-0.8*20%)=(B-D)/0.84,换算系数为0.84;

当适用税率为30%,即C=30%时,A=(B-D)/(1-0.8*30%)=(B-D)/0.76,换算系数为0.76;

当适用税率为40%,即C=40%时,A=(B-D)/(1-0.8*40%)=(B-D)/0.68,换算系数为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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