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簿记的一种方法,是现代会计处理的基本技术。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希望能帮到你。
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帐法起源于13~14世纪的意大利。最初,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借贷资本家”从贷主处借入款项,并计入贷主名下的贷方,归还记借方;将款项贷出时,计入借主名下的借方,收回记贷方。贷主名下所记内容表示的是“借贷资本家”债务的增减变动,借主名下所记内容表示的是“借贷资本家”债权的增减变动。这时,“借”和“贷”分别表示借贷资本家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以后的几百年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又经过了热那亚阶段和威尼斯阶段,借贷记帐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借”、“贷”两字逐渐失去其本来含义,变成了纯粹的记帐符号。记录的内容也不仅仅局限于货币资金的借贷业务,而是逐步扩展到财产物资、经营损益和经营资本的增减变化,并广泛应用于许多行业。随后,借贷记账法传遍欧洲、美洲等地,成为世界通用的记账方法。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 帕乔利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一书问世,标志着借贷记帐法正式成为大家公认的复式记帐法,同时,也标志着近代会计的开始。卢卡 · 帕乔利被称为“近代会计之父”。
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由于“借”、“贷”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因此,可以设置既有资产性质的账户,又有负债性质的具有双重性质的账户。比如,“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也可以合并为一个账户。
双重性质账户的性质不是固定的,应根据明细账户余额的方向来判断。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可确认为负债类账户。如“应收账款”账户为资产类账户,“预收账款”账户为负债类账户,如果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可将其合并在“应收账款”账户中反映,这时“应收账款”账户则是一双重性质的账户。双重性账户的总账余额没有经济意义,即它既不表示资产数,又不表示负债数,反映资产和负债实有数额的资料,只能从双重性账户的各明细分类账户中分析获得。
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的账户设置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设置基本上可分为资产(包括费用)类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包括收入)类两大类别。
资产类账户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借方余额(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下同)。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借方余额=期初借方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一般为贷方余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公式为:期末贷方余额=期初贷方余额+本期贷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
会计科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同时分别记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去;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它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为理论依据,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科学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并不是“纯粹的”、“抽象的”记账符号,而是具有深刻经济内涵的科学的记账符号。从字面涵义上看,“借”、“贷”二字的确是历史的产物,其最初的涵义同债权和债务有关。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广泛的运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原来仅限于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二字已不能概括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它表示的内容应该包括全部经济活动资金运动变化的来龙去脉,它们逐渐失去了原来字面上的涵义,并在原来涵义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获得了新的经济涵义:
第一,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