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设计原则
商标的设计有什么原则?国际商标要怎么做设计?小编把整理好的国际商标设计原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司标志设计的"五大"原则及“四大”禁忌
一是简洁明了 物质丰富的社会,品牌多如牛毛,人们不会特意去记忆某一个品牌,只有那些简单的标志才留在了人们的脑海中。
苹果(Apple)电脑是全球五十大驰名商标之一,其“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标志非常简单,却让人过目不忘。创业者当时以苹果为标志,是为纪念自己在大学读书时,一边研究电脑技术,一边在苹果园打工的生活,但这个无意中偶然得来的标志恰恰非常有趣,让人一见钟情。苹果电脑作为最早进入个人电脑市场的品牌之一,一经面市便大获成功,这与其简洁明了、过目不忘的标志设计密不可分。
耐克品牌的红色一勾,可以说是最简单的标志了,但它无处不在,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小时候,我们做完作业,等着的就是老师那红色的一勾,它代表着正确、表扬和父母的笑脸;长大了,这一勾仍然如影相随,开会签到、中奖了领奖,甚至在我们小小的记事本上,都要在已经来过的人或已经完成的事的前面打上一个勾,它代表着顺利、圆满。当年设计出这个标志的一名大学生只得到了35美元的报酬,但今天,这一勾已经价值上百亿美元。
二是准确表达品牌特征: 公司的品牌的标志,归根到底是为品牌服务的,标志要让人们感知到这个品牌是干什么的,它能带来什么利益。比如食品行业的特征是干净、亲切、美味等,房地产的特征是温馨、人文、环保等,药品行业的特征是健康、安全等,品牌标志要很好地体现这些特征,才能给人以正确的联想。
“M”只是个非常普通的字母,但是在许多小孩子的眼里,它不只是一个字母,它代表着麦当劳,代表着美味、干净、舒适。同样是以“M”为标志,与麦当劳(McDonald’s)圆润的棱角、柔和的色调不一样,摩托罗拉(Motorola)的“M”标志棱角分明、双峰突出,以充分表达品牌的高科技属性。
三是设计有美感: 造型要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保持视觉平衡,使标志既具静态之美,又具动态之美。
百事可乐的圆球标志,是成功的设计典范,圆球上半部分是红色,下半部分是蓝色,中间是一根白色的飘带,视觉极为舒服顺畅,白色的飘带好像一直在流动着,使人产生一种欲飞欲飘的感觉,这与喝了百事可乐后舒畅、飞扬的感官享受相一致。
四是适用性与扩展性: 公司标志的设计要兼具时代性与持久性,如果不能顺应时代,就难以产生共鸣,如果不能持久,经常变脸,就会给人反复无常的混乱感觉,也浪费了传播费用。
作为杀虫剂产品的枪手,其品牌标志是青蛙+手枪,青蛙是专吃害虫的,用在这里非常贴切,但考虑到将来枪手品牌要向非杀虫剂产品延伸,品牌标志就显得有些束缚。新的标志是一个枪手的形象,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有可能使这一新的标志成为品牌的象征符号。
五是字体与色彩运用讲究策略: 字体首先要体现产品特征,例如食品品牌字体多以明快流畅的字体,以表现食品带给人的美味与快乐;化妆品品牌字体多为纤细秀丽,以体现女性的秀美;高科技品牌字体多为锐利、庄重,以体现其技术与实力;男人用品字体多为粗犷、雄厚,以表达男性特征。其次,字体要容易辨认,不能留给消费者去猜,否则不利于传播。再次,字体要体现个性,与同类品牌形成区别。
在色彩的运用上,首先要明白不同的色彩会有不同的含义,给人不同的联想,适用于不同的产品。当然,作为个体的人,对于色彩的感觉有时会差异很大,由于人们的生活经历不同,红色也可以联想到暴力和恐怖,白色也可以联想到生病、死亡等等。其次,相同的颜色也会因为地区、文化、风俗习惯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联想。因此,进入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时需要对色彩因地制宜,进行调整。
公司标志设计禁忌
按照上面介绍的原则、方法和流程等,我们可以设计品牌标志。但是在设计过程中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
1、防止类同 品牌标志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用以区别于其他产品或服务品牌。如果我们在设计标志时同其他企业出现类同,那将会大大减弱品牌标志的识别性能。所以我们在设计时,既要与企业的形象、产品的特征联系起来,又要体现构思新颖,别出心裁的风格。
2、大小修正 有些标志图案可以完美地用在名片或图章上,但是放大运用在广告牌上时,却容易失真;有的则正好相反,大的标志压缩变形后,原来的设计精神和形象变得茫然无存。因而在标志设计中,要注意这种放大或缩小引起的变形。
3、错觉改正 在设计时对可能引起公众和消费者心理错觉的地方作某种修正。例如,设计的是垂直线,由于其他部分斜角的影响,使它看起来歪了,要纠正这种错觉,就得把线条略向相反一方微斜,使之平衡。标识设计还应注意实际使用问题。如品牌可能在很小的空间使用,要求标志实际尺寸很小,应能用通用的工艺制作。
4、各国禁忌 跨国公司在设计品牌标志时必须考虑到产品行销国对色彩的偏好和禁忌(我们将在品牌标志色部分详细介绍)。品牌标志的设计受到营销原则、创意原则、设计原则等各方面的规范,以前随便画一个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的图案已远不能满足品牌发展的需要了。激烈的品牌竞争对品牌标志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把设计的程序推上了更专业化的道路。我们普通的企业内部很少具备专业的设计能力,所以最好还是请一个优秀的设计公司设计,把标志的设计与企业的理念、产品的特征等多方面综合起来进行构思策划。
国际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1、 逐一国家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就是无前提条件地向目标国(地区)申请商标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要途径。其主要优点是便捷、灵活,可以随时启动;不需要以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为前提,也不会像马德里注册那样存在中心打击的可能;其具体的申请过程一般是委托一位当地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的,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人不仅具有熟悉本国商标法律的优势,而且具有申请外国商标的经验,可以从提交一直跟踪到审查程序终结,负责对任何审查当局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对申请进程进行报告,并对申请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提出参考建议,使申请人得到较为周到和稳定的服务。这种途径的缺点是申请的费用一般较高,因为不仅要支付外国官方费用,支付国内商标代理费用,还在承担外国代理机构费用一些国家的审查期较长;申请要逐个国家提出,程序和周期较复杂;有的国家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给申请带来麻烦。
2、马德里国际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迅速增长的申请方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渠道。其主要优点是,一次提出申请,可以同里指定多达数十个缔约国;官费相对便宜;指定国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效;维持商标有效的费用较低。其缺点是申请书式和申请程序都较为复杂;实质审查由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按其本国法律进行,外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具有不适应性;大多数审查意见需要当地商标律师答复,会产生大量申请程序中的临时委托和预算外的花费;需要以国内注册或国内申请为申请基础有遭受中心打击的可能,即国内注册因为异议、争议等情况被撤销时,在协定书成中,成员国的指定即失效,在纯议定书成员国的指定即失效,在纯议定书成员国的指定必须转为其国家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必须通过缔约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向国际局提交申请,目前我国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的人手较少,而申请量增加很快,造成申请在商标局滞留的时间较长,这样有可能出现一些商标被他人抢注。
3、欧盟商标注册
申请欧盟国家的商标注册,可以采取逐一国家申请和马德里国际注册的途径,还可以选择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一次提出申请的途径。这种途径的好外是费用省,对于申请人来说程序比较简单,一旦获得批准,在全部欧盟国家有效。其向点是,只要申请的商标与欧盟任意一个国家的在先权利有冲突,就可能被提出异议而不能批准。
国外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看你要注册哪个国家的,每个国家注册时间都不同的。
涉外商标注册一般1~2年内就可以完成,当然有部分快的国家、地区有时半年左右就可以完成注册,如:香港,有部分慢的国家要4~5年才能够完成注册,如:巴西、印度等。
国外商标怎么注册
从现有保护商标的国际公约和惯例看,中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1、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
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一般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进行。这一方面是由于申请人多不具备被申请国的商标法律知识,不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多数国家都规定非本国国民申请商标注册须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至于委托哪一家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选择决定。申请人可以委托自己在所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为许多企业所乐于接受的是委托我国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机构与国外的许多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委托他们办理向国外的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简便,在时间上也较令人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要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样(文字商标有时不必提供图案),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就可以了。若申请人委托自己在国外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旁落。
2、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和1995年12月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成员国,因此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中的成员国取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之前,其商标必须首先在原居住国进行该商标的注册或在原居住国取得商标初步审定,并且初步审定的商标已刊登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不得超出在原居住国注册的商标和服务范围。
如果我国企业需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中文申请表,用中文填写后,按规定交国家商标局。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对有关申请手续进行相应的审查;手续齐备者,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申请文件译成法文送达知识产权国际局,由其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即将该商标注册,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同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在协定中的成员国为一年,在议定书中的成员国为18个月)进行审查。
这里需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换言之,注册人的商标并不能直接在成员国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申请要求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驳回其保护要求时,该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国际商标设计原则,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