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关的手抄报

2016-12-02

法律与道德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法律是最低道德的维护,只有符合道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而这样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跟法律有关的手抄报:

法律有关的手抄报:被绑架怎么办

绑架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恶性犯罪,往往采用暴力手段,极易造成伤害。被坏人绑架后,应尽量保持自己的情绪稳定,冷静思考对策,观察周围环境,看是否有逃脱的可能。如果附近人多或有警察、解放军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工商、税务、城管监察人员等)经过时,可适时大声呼救,并抓住时机逃离。但要记住,所采取的行动一定要突然果断。此外,还应注意做到:

1.被绑架后如坏人将你转移,在路上要注意寻找求救的机会。如果经过繁华地区,要想办法引起行人的注意,如哭闹、坐在地上不走等,一旦有围观群众,应马上向大家讲明自己是被绑架的,有机会立即逃脱。

2.如果地方较为偏僻、四周无人,不要盲目地呼救或和坏人搏斗。如不权衡利弊、不根据具体情况,就鲁莽地同坏人搏斗,可能会受到伤害。

3.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善于同坏人周旋。可以表面上装出顺从的样子,以降低其戒备心理,觉得你很听话,然后寻找机会脱身。

4.坏人如果问你的家庭情况,可以告诉他们你父母的姓名、电话号码,对其他情况如父母及亲属的收入,最好说不知道。当要你给家里写信或打电话时,应尽可能设法暗示或透露自己所处的地点和行踪。打电话时应尽可能地拖延通话的时间,以便公安机关确定通话地点,及时解救。

5.被坏人关押后,要抓紧观察关押处所及周围的情况,看是否有逃脱的可能;并抓紧寻找可用于报警的途径;如有临街的窗户,可写个纸条说明自己的情况扔下去请过路的行人帮助你报警;也可以用东西试着敲击暖气管、下水道,引起别人的注意。

法律有关的手抄报:法制文化之范蠡的“捞人”哲学

随着反腐惩贪持续发力,一个个贪腐官员应声落马。人们在一些贪官的人生经历中可以看到,许多丧心病狂、贪得无厌的腐败官员出身于十分贫寒的家庭,甚至于在幼年时期饥寒交迫、逃荒要饭。于是,有人据此得出结论说:出身贫寒的人更加贪财。

显而易见,这个结论过于偏颇、武断、绝对,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合。然而,许多腐败案例却又不断显示,这个结论似乎包含几分道理。而且,“出身贫寒的人更加贪财”的看法也并非始于今日,而是自古即有。近日,在读《史记》时,司马迁所记述的越王勾践的谋臣范蠡的一段故事似乎就反映了古人对这个问题所持有的同样观点。

范蠡协助越王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历尽卧薪尝胆的辛酸,最终击败吴国、报仇雪耻,成为春秋霸主。范蠡认为勾践只可共患难、不能同安乐,便隐姓化名、弃官从商并最终大获成功,成为远近闻名、腰缠万贯的富豪。

然而,不幸的是,在他的三个儿子中,二儿子却因为违法犯罪在楚国被拘押。全家人为此忧心如焚,但派谁去楚国“捞人”?曾经历尽贫寒的大儿子认为自己责无旁贷,便自告奋勇。但范蠡认为应当派自幼锦衣玉食的小儿子去。但大儿子以死相争,取得了去楚国“捞人”的资格。

结果不言而喻,大儿子由于自幼历经贫寒,过于看重钱财以至于背信弃义,使“捞人”的任务功败垂成。当大儿子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到家里时,全家人痛苦万分,抱尸大哭。然而,范蠡却笑了并说了一番发人深省的话:“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也就是说,范蠡之所以不主张派大儿子去“捞人”,就是因为大儿子从小与范蠡一起拼搏奋斗,历尽贫寒与辛酸,性格充满贪欲,过于看重钱财,最终必然会害死其弟。而小儿子一出生便是“富二代”,口含金汤勺,花钱如流水。在托人办事时,该花的钱花到了,人自然能够捞出来。

范蠡主张派小儿子去“捞人”的故事虽然与今天人们认为的“出身贫寒的人更加贪财”一样偏颇、武断、绝对,但的确可以给那些出身贫寒、历尽艰辛、最终身居高位的人敲响警钟,切莫把贫寒记忆在不知不觉中转化凝聚成体内的负能量,最终让贪欲之念毁了自己的理想和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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