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有哪些政策_最新大学生创业好政策

2017-05-18

大家都在关注着最新的大学生创业政策,大学生做创业现如今应该怎么享受相关的政策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大学生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4. 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超过10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次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5人以上就业,投资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元资金补贴。

5. 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科技项目申报服务、政策指导服务、创业沙龙活动场所、专利申请服务;

有资金扶持,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最高50万元无息贷款,成立三支天使基金扶持创业;有办公场所,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场所;有厂房,大学生创业加速器,按入驻企业发展需求,免费提供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厂房;有住房,创业大学生公寓和人才公寓,按标准为创业者提供免房租住房需求;有创业导师,聘请黄冈籍知名企业家和本地成功企业家作为创业导师,一对一为创业者提供成长支持;

对经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看好,具有引领带动,推动本行业科技创新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成功经营一年的,经认定后给予实际到位资本金30%、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按小微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生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不受出资额和注册资金的限制,按生产规模和流动资金需求确定担保额度。个人独立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办微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超过国家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政策的贷款利息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贴息。对初次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各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团队成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奖励纳税人。

福建大学生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福建省自主创业,不仅可以获得工商注册、税收方面的优惠,还可获得资金扶持,解决创业场所,甚至可以以家庭住所登记为公司经营场所。福建省出台意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多方位扶持。

经营场所条件放宽

放宽经营场所条件,除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外,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企业依照规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其他商业用房,以及地方政府、各类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确定的办公集中区的“格子间”等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收费。

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直接到创业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依法申请减免税。

可获10万元资金扶持

省政府每年增加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扶持。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经评审每项可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各市级财政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现行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申请贴息的其他形式小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每户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其他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3年免费享用办公场地

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办公经营所需场地和相关创业后续服务。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各级政府建设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三年内由园区或基地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地;在园区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在创业地没有家庭住房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当地规定的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

建创业导师制度

福建省鼓励社会力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组织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启动金,推荐YBC无息贷款和导师辅导对接,或推荐商业银行、风投机构介入,逐步形成大学生创业扶助体系。

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举办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支持。

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免收3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代理服务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所称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指省内普通高校和省外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该企业必须由高校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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