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安全与法制演讲稿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高中生关于安全与法制的演讲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生安全与法制演讲稿篇1
同学们:
下午好!我是沙头角派出所东和社区民警彭佛填。寒假生活就要开始了,我十分高兴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制、安全知识。下面,我就结合平时工作中的案例,跟同学们谈谈,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一、打架斗殴的案例
1、XX年10月,李某某同学,刚满16周岁,某校高中生,与王某某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某某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某某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某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某某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某日,陈某某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某某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某某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某某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某某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某某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某是深圳市某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某某、钟某某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某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继而对张某实施殴打,致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某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某及参与打架的罗某某、钟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某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某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某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二、敲诈勒索的案例
彭某某,龙岗某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某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某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某某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某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某某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某某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三、关于偷盗、抢窃财物的案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某某同学,男,18岁,是某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某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某某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四、请同学们在假期里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某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奸杀,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迷魂药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高中生安全与法制演讲稿篇2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