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仓储配送合同范本_物流仓储配送合同模板
物流仓储配送优化对于提高整体物流效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物流仓储配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流仓储配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物流仓储配送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就甲方给()公司的零部件委托乙方仓储管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存放在仓库货物的图号、名称等相关信息;
2、甲方发货到乙方仓库,应提供详细的发货清单、标明货物的图号、名称及数量,并将发货信息(运输方式、具体接车时间)传递给乙方;
3、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仓库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所需的周转箱、周转货架、纸箱、托盘自行购买订做,并承担其费用;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存数和帐目进行监督。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仓库后,乙方负责依送货单进行收货,并检查外包装是否良好,根据检查结果,将包装良好的数量无误的产品验收入库,如有未能入库的产品有责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解决;
2、乙方需配合()公司的发货计划,发货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将甲方的产品送到长城汽车股份公司指定的仓位,并负责做好相关交货手续,确保供货及时率达100%;
3、定期的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产品低于最低储备量时应及时将消息传递给甲方;
4、若甲方产品在()公司出现不良品要求退货时,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对产品实行品质数量上的确认并登记,协助甲方暂时保管(本月不良品应在次月20号前返厂, 批次不良品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返厂,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期保管费);
5、在紧急情况发生时(空运交货),乙方配合甲方迅速处理相关事宜(费用由甲方负责);
6、乙方的仓库应具备甲方产品的储存条件,货物避免与地面接触(除遇不可抗力外),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有入库单进行整理,每月通知甲方开发票并送至()公司;
8、货物在乙方签收后应保证完好无损,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9、为达到双赢,待双方合作稳定后应制订库房物资合理化库存值,如甲方库存产品超出合理化上线值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储费。
三、 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按供货价格(含税)的千分之高,经过双方协商做适当调整;
2.以上所有费用每季结算一次(注:所有费用包含此合同中未列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额外有偿费用)。
四、 合同中止约定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需双方达成书面中止协议,在终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2.终止合同前,在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帐款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服务结束。
五、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如期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加收未付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
2.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未执行完合同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 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一方要求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可以和另一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合同期:年月月;
3、鉴于甲方和乙方合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合同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要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仓储配送合同范文2
本合同是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与上海贝塔斯曼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乙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物流配送服务。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利用现有系统及资源,为甲方提供物流等相关服务,概述如下: 1. 服务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罗秀路162号.
2. 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为甲方提供 1.) 商品仓储服务. 2.) 商品分拣包装服务
3.) 全国范围的商品递送服务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与职责
1 甲方将有权定期按照双方同意的标准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书面告知评估结果。若出现评估不能达标,乙方应立即查找原因并于10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出改进意见,在得到甲方同意后实施改进。若按照改进意见改进完成后再次出现相同情况的不能达标,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注:附件二只是一个标准参考KPI值,具体的数值将在正式运营1个月后双方共同确认,并作为第一条甲方考核的标准。双方同意在最初运营的一个月里只记录,不考核。
2.甲方应与乙方协调配合工作,并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保密条款执行业务操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国小包裹派送服务,因为客户拒收而未完成派送服务的,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派送费用,相关的配送费由甲方向乙方按包裹配送成功的配送费加上退货回程物流费支付,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的发票。
4.甲方承诺委托乙方配送的包裹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所允许销售之产品,不含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或侵权的、盗版的产品,亦不含有危险及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因以上原因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 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服务内容。
2. 乙方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证甲方话务服务的正常进行。并给予合同确定的服务时间内不间断的技术支持。
3.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服务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进行,但乙方需保证该第三方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4. 在物流派送的环节中,乙方需对货物的安全送达提供保证。对于单票货物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商品发生货损,乙方承担赔偿的责任,对于单票货物价值500元以上的商品(含500元),乙方建议购买保险。如果因为甲方没有购买保险,产生的货物损失,乙方酌情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运费的2倍)。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 具体各项服务价格请见本合同附件一.
2. 货款结算:乙方根据每月包裹数量和代收货款金额清单在固定时间内与甲方对帐。对帐内容为对帐日前所有确认妥投的货物。在确认货物妥投的情况下,乙方在对帐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代收的货款.
3. 相关服务费用结算:
1.)包裹配送成功的配送费由乙方向甲方收取,乙方在每周向甲方支付代收的货款时,同时结算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运费。乙方在第二个自然月的15日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
2.)每月5日前 乙方向甲方开具仓库租用费用的发票,甲方应该在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 有关本项目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本合同附件一。
第五条 合同的期间
1. 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及盖章后生效,服务期从合同签字生效日起,为期一年。合同开始的前三个月为试运作阶段,试运作阶段结束后,各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履行的,则至上述约定的服务期满时止。
2. 若合同到上述约定的服务期结束时止的,各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期合作。
第六条 信息保密
1. 双方承诺,对于因其是本合同一方、或在根据本合同合作的范围内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给予最严格的保密。
2. 向第三方披露信息或为第三方使用信息应当获得合同对方的事先批准。合同双方应当促使所有根据本合同被提供信息的或被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士或公司同意承担此等保密义务。
3. 保密义务不应当使用与目前已被双方所共知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双方可能在其合作之外获知的构想、概念、专有技术和技术或信息,且不使用与那些可普通获得的或意在向公众公布的信息、数据和出版物。
4. 在本合同或合同关系终止或届满之时,任何一方应当立即向另一方交还与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相关的其从另一方获得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本规定不应适用于那些按照合同的本意应当由另一方保留文件。
5. 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或届满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
6. 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单方面违反本保密条款,将对由此给对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违反合同一方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没有按时将规定的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甲方应尽快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项; 并按日0.5%向乙方支付延期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十五天未完成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但甲方对金额有异议并提出合理理由的情况出外,此异议不应该影响无异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
2. 合同双方应诚实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赔偿因此而给对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以合同期限内服务费总额的5%为限作为赔偿,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但应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且另行加付两个月的仓储租赁费用作为赔偿,具体标准见附表1。所有未结清款项在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了严重阻挠任何一方提供服务或物品供给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罢工、停工、战争、政府禁止令、自然灾害等,或类似超出一方控制范围和合理预见的事件使得服务或商品供给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延迟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相关证明。
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之后再进行。
只要不可抗力事件的严重程度不需要更长的时间得以恢复,质量标准均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4个工作日内恢复。
如果因上述原因而导致任何一方在超过6个星期的期间内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另一方保留向其他供应商获取相关服务的权利.在此等情况下,本协议双方确保给予对方相互支持。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事件超过12个星期,或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后的12个星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恢复其物品供应和服务的大部分,则另外一方有权根据其自身考虑提前终止整个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个别部分,且需给予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