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创业的成功之道
近几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互联网创业越发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对于这种新型创业方式,它的优势和问题都有哪些?针对互联网创业的特点,政府应如何利用这一新兴模式的优势,带动国家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一、 互联网创业优势突出
(一)初创资本要求相对较少
互联网创业对于场地、人员的要求都比较宽松,有的甚至只需要一台电脑、网线、虚拟主机再加一间小房间就可以开始互联网创业,网上开店的基本成本及日常维护一年只需要2000元到3000元,这与传统企业的创业成本相比,相对比较低廉。同时,互联网创业对于人员的要求也相对简单。以互联网创业中最普遍的模式——开设网店为例,部分网点可能只配备一名人员进行网店的日常运营包括商品的运输,这样简单的人员配置与传统初创企业相比,所产生的人员成本相对较低。
(二)有效降低产品库存及营销成本
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上的定制、团购、预售等营销方式,依靠“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的创新模式,可有效降低产品库存量和营销成本。2013年,淘宝卖家向产业带企业在线下单,形成的订单超过3500万笔 。小米手机就是典型的通过互联网创新模式降低产品库存并减少营销成本的案例。小米的主要做法包括:一是按需定制打造产品零库存。网络平台下单后,小米通过供应链采购零部件(如夏普屏幕、高通芯片、索尼摄像头等),再将这些零部件进行组装 ,依照用户的需求定制手机;二是社会化媒体营销将营销成本降为零;三是开设电子商务网店降低销售渠道成本。
(三)便于商家捕捉消费者需求
互联网创业依托的是电子商务这个平台,而消费者的数据记录则是电子商务的一大优势。摒弃传统的消费者调查问卷、寻访调查等低效率的调查方式,电商通过一系列会员数据和用户搜索记录迅速捕捉消费者的需求。阿里巴巴就是依托消费者数据抢占商业先机的优秀案例,阿里巴巴通过统计用户的搜索关键词掌握当前绝大多数用户的需求倾向,并根据每位用户的搜索记录推荐商品,帮助用户迅速找到心仪的商品。其优质的用户体验缔造了庞大的用户群,截止2013年底,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实名用户已近3亿,旗下的淘宝注册用户接近5亿 。
(四)有助于产业集群化发展
企业通过互联网快速获取信息,压缩中间渠道,低成本地开拓国内外市场,极大地扩展市场空间。同时,电子商务通过信息共享,提高了“采购—设计—制造—零售—消费”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创业可以实现对供应链的整合,达到产业集聚的效果,增强产业中不同环节间的联系,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根据阿里研究院统计,截止2014年3月,在阿里巴巴、慧聪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产业带超过250条,包括广州服装、泉州茶叶、温州皮鞋、南通家纺等产业集聚 。浙江省余杭家纺产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了家纺产业O2O模式,整合了各地区的家纺产业链资源,通过信息互通,促进链条中各商家的合作,不仅有效节省了产业链成本,也大大提升了产业效率。
二、 互联网创业环境要素日益完善
(一)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猛
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创业正在以迅猛的速度增长。根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截止到2014年6月,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5.85万亿元,同比增长34.5%。其中B2B交易额达4.5万亿元,同比增长32.4%。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08万亿元,同比增长43.9%。我国B2B电子商务服务网站达12030家,同比增长5.5%。其中,近五年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企业规模呈平稳增长趋势,2014年注册用户突破了1950万(包括同一企业在不同平台上注册但不包括在同一平台上重复注册)。作为互联网创业的必要因素,电子商务平台正在飞速发展,为创业提供了必要环境因素。
对于几个电子商务发展较快的核心城市,其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网络交易数量在全国范围内占比突出,为互联网创业打造了有力的经济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分批确定了北京、深圳、广州、杭州、上海等53个城市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根据阿里研究院联合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中国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的数据显示,这53个城市的B2B网商数量(包括内贸和外贸)在全国的占比超过70%,零售网商数量占比超过65%,网购消费者数量占比超过55%。
同时,创业孵化服务方面更加突出专业性。突破了以往只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的传统孵化模式,涌现出一批具有创新运作模式和专业水平的创业服务机构,如北京中关村的车库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其服务项目涵盖投资、孵化、培训、媒体等多个环节,服务范围涉及项目发现、团队构建、企业孵化、后续支撑等全价值链的区域创业服务生态体系。
(三)互联网消费群体日益壮大
根据麦肯锡全球研究院2013年3月发布的《中国网络零售革命》报告,2012年中国网购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2000亿元,网购市场占中国零售总额的6%。自2003年互联网使用开始在中国普及,网购市场一直保持100%以上的年复合增长。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的数据,同样显示中国互联网消费群体的规模在迅速壮大。2012年,中国网络消费者已达到2.42亿,消费者比例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长42.9%。目前,品牌实体店在三四线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普及程度尚且有限,随着互联网在这些地区逐渐普及,这些地区的互联网用户也会倾向于通过网络平台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这将是我国未来需求增长速度最快的消费者群体。可见,互联网消费群体的日益壮大,将为电子商务奠定坚实的基础,为互联网创业的大发展创造优质的生存环境。
(四)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
在创业扶持方面,为发挥创业经济在创造就业岗位和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首先在企业注册金方面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的小型微型企业合法化。2005年我国修订了公司法,降低了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额,并且将一人有限责任制合法化。其次,在互联网创业政策方面,部分省市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从事互联网创业。杭州市政府于2009年批准了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业放宽经营场所准入门槛的请示,批准大学生使用公寓、居民住宅或商住两用的高层建筑作为创业场所,准予办理工商登记证。2009年7月,杭州市上城区更是出台了关于在家开网店的相关补贴政策,鼓励民众在家使用互联网创业 。
三、 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的建议
(一)加强扶持力度,建立有针对性融资体系
部分互联网企业的资金回报能力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得以体现,导致许多企业的后续资本支持产生短缺。政府部门应根据互联网企业的这一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融资体系,缓解企业后续资本无法跟进的问题。在这方面可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模式,对专门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帮助互联网企业得到资金支持的同时,借助机构的市场和咨询服务开拓海外市场,甚至是企业上市。通过扶持专门金融机构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帮助互联网创业人群。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障措施,改进监督机制
尽管在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2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国务院通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于网络产品侵权已有部分解释 ,但由于网络侵权行为相较于传统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更难于取证,采用对传统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定量因素则难以实施。应结合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犯罪行为判定标准,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互联网侵权行为的定量和定性因素,扩充因素维度,使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更适用于互联网侵权行为。同时加强行业内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侵权行为的检举可选择性地给予奖励,通过行业内监督进一步改善互联网创业环境。
(三)实施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品牌运营管理水平
针对互联网创业项目定位模糊、企业主缺乏基本的企业运营知识的问题,可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的模式进行针对性培训,帮助创业者建立系统的企业运营管理知识体系。根据互联网企业主分布相对比较分散的特点,可以采取网上视频或网络交互式培训的方式,依托网络平台便捷沟通的先天优势,为互联网创业人士提供高效的培训课程。同时依靠平台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对互联网企业主关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帮助商家建立企业品牌意识,提升品牌运营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兴业氛围。
(四)抓住行业特点,依靠政策力量促创业促就业
充分了解互联网创业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创业扶持政策。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反馈互联网创业人士的需求,并帮助其深入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引导,将互联网产业作为带动国家经济有效发展的动力源。有效利用互联网企业促就业促转型的特点,增强政策导向作用,借助互联网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