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2017-06-15

为鼓励西安市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市政府决定设立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基金,用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下面小编带你了解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的小型法人企业。

(二)贷款对象具有创业计划书,且贷款项目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具有西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四)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贷款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额度

(一)贷款用途: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贷款期限: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贷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展期。

(三)贷款利率: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还款付息: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

(五)贷款额度:创业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贷款申请程序

(一)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持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性评审申请。

(二)贷款申请人持市科技局项目评审意见到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

(三)贷款申请人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

(四)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见的,应向市创业办和申请人本人出具书面意见。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对各方要求

(一)市科技局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分别在30个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审、审查,并出具评审、审查意见。

(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到期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市商业银行和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及跟踪检查。

(四)对不按规定办理或因渎职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市商业银行按月向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报送《西安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发放回收情况表》,同时抄送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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