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缴纳基数如何确定_深圳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障中重要的一部分,而在深圳的社保缴纳基数要如何计算呢?而失业保险金又该如何领取呢?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深圳社保缴纳基数的确定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深圳社保缴纳基数的确定
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
根据《关于调整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十条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
第十一条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每月按单位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一)深圳户籍参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领取深圳失业保险金: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3、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5、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非深圳户籍参保人符合以下新增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异地务工人员也可领取。(非深户籍员工)
2、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3、非“自愿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职工
注意:符合以上新增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户籍属非深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你的失业保险必须要交满12个月以上,
2 你离职原因必须是非本人原因.
3 一般办失业登记会要你出示离职证明(离职信之类的)
可以在深圳社保网上查询你买失业保险的年限,还有你离职状态(这一项非常重要,如果是主动辞职的就没的领)。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①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②出具决定书
1.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
3.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③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1.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2.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