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旷课处分通报

2017-06-02

旷课,即逃课,又叫翘课,通指无缘无故没有任何缘由而不去学校上课,对于旷课学生学校会给予通报处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旷课处分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校旷课处分通报范文一

截至第十周,根据任课老师考勤记录,发现以下学生出现旷课现象。为严肃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07级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三规定: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29学时或擅自离校不超过一周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30—49学时或擅自离校一周以上二周一下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处分。

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

年月日

学校旷课处分通报范文二

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部对××级、××级研究生上课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发现研究生中有无故旷课和不按规定请假的严重违纪现象。为严肃学风学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现决定给以下同学通报批评,以示警告。对于今后再有无故旷课的,累计3次者取消平时成绩,5次者取消考试资格,请各位同学引以为戒,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级公共选修课旷课人员

研究生部

××年××月××日

学校旷课处分通报范文三

信息工程学院各班任课教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院学风建设的支持!本学期以来,多数教师能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上报学生上课和实验考勤情况,但也有部分教师一直未按要求执行。为强化学风建设,严明校纪,请各位老师将本学期以来所带本院班级旷课情况统计于本周内交聂勇处,由院统计并做处理。

对累计旷课达12节以上的学生将根据《学生手册》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请辅导员通知其家长到家,将其家庭所购电脑携带回家。

今后,请各位任课教师每周及时将学生旷课统计结果交聂勇处,以便及时处理,以正学风。

特此通知

信息工程学院

4.21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