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

2016-12-09

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你对有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保护期限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法律知识。

著作权中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1)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确定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

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

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3、邻接权

(1)表演者的权利

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2)音像制作者权

保护期为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广播、电视节目

保护期为自首次播出后50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4)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

其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相关阅读:

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

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八、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九、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十、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十一、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