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有哪些规定?需要交哪些材料?
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是额度有限,在很多城市,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贷款要求,那么大家就需要采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的方式来做房贷。这种贷款叫做组合贷,组合贷的具体操作方式什么呢?怎样才能申请组合贷款?
1.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其他贷款要求。
(2)具有固定工作并且能有稳定的收入。
(3)具备明确购房意向或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支付了占总房款的20%以上的首期款。
(4)购买的房产具有个人产权。
(5)能够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
2.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高不能超过总购房款的80%,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与商业性个入住房贷款的比例为1:1。
(2)贷款期限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的总量决定,但长不能超过30年。
(3)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3.所需材料
组合贷需要的材料是银行商贷的材料和公积金贷款的材料。
商贷材料: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贷款程序
(1)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
(2)按银行要求提供必需的贷款所需文件。
(3)贷款审批通过后,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委托调查通知单》。
(4)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款前的调查。
(5)签订组合贷款合同,由公积金贷款合同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两部分组成。
(6)发放住房贷款。
(7)偿还政策性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本息。
5.贷款担保
(1)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2)提供贷款银行的定期存单、国债等作质押。
(3)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