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安置房如何继承?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2017-03-31

房屋的继承权是要注意继承的方法的,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办理。安置房在很多的城市都是可以看到的,其价格是相对市场价便宜的,所以很多人们都是比较喜欢购买安置房的。那么南京安置房如何继承?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我们来看看小编的具体介绍吧。

南京安置房如何继承?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无锡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南京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例如,一套100万的房子需要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100万×0.05%=500元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3、营业税。房产证已过5年,可免征;房产证未过5年,估价×5.6%,总结起来的话,继承的话,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过户时缴纳房产评估费,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工本手续费等费用。

继承房屋的话,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这也还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安置房的继承是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办理的。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南京安置房如何继承?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南京的朋友们继承房屋是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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