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风险投资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
论文摘要:风险投资作为现代经济时代的一种金融服务方式,不仅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而且是连接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重要纽带,因此,发展风险投资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和高新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内在推动力量,是现代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本文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风险投资的含义及其特点进行了概述,分析总结了风险投资业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并对风险投资业的资金来源、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总结,最终提出行业发展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风险投资;问题分析;建议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一)风险投资的概念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益资本。
(二)风险投资的特征
1.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借贷资本。风险投资为风险企业投入的权益资本一般占该企业资本总额的30%以上。对于高科技创新企业来说,风险投资是一种昂贵的资金来源,但是它也许是唯一可行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虽然说相对比较便宜,但是银行贷款回避风险,安全性第一,高科技创新企业无法得到它。
2.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回报性。一方面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风险投资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增长潜力的、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作为投资对象。由于这些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缺少资金支持,导致风险投资的目标往往是处于起步设计阶段的“种子”技术,可能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但在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中有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从而使风险投资承担了高于一般投资。
二、中国风险投资业的现状
(一)投资方向主要为具有高成长性或高科技性领域
风险投资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增长潜力的并处于发展早期阶段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或高技术产品作为投资对象。根据资料显示,在我国29.27%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高成长性;16.75%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高科技领域;仅有4.23%的风险投资机构关注新农业。这就说明风险投资的投资方向主要是高成长性及高科技性领域。
(二)主要出资方为政府
在西方国家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四条途径:独立民间基金、各类金融机构风险资金、大公司的风险资金以及政府出资。但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资金来源,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主要是由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政府部门创办的,虽然它们采取了提供无息贷款、贴息贷款、信用担保、直接投资等多种运作形式,但却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使得投资带有明显的政策性。目前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是以政府为主要出资方,属于政府主导型。
(三)投入资金时机为企业成长期
一般而言,企业发展经历四个阶段,分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风险投资是由专业的金融风险企业将风险资本投向迅速成长的并具有竞争力的未上市的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的一种投资方式。据统计,我国初创期企业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额不足全部股权投资的10%,且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三、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的风险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有企业,主要是借助财政拨款和银行开发贷款,还没有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资金供给渠道。使得我国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控股权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中,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普遍规模较小,管理风险大,无法与国有企业进行抗衡。因此,由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致使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小,无法承担较大风险的资金支持和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只能支撑一些风险小,投资少的短期项目,无法体现风险投资真正的意义,从而影响了风险投资机构的良性运作。
(二)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
我国风险投资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我国缺少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投资公司在其运营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2.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对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一政策存在两个缺陷,其一,刚投产的风险企业基本上没有盈利,这时免税为之过早;其二,风险投资一般需经4~7年才能通过退资取得收益,这一政策对中小型企业的帮助效果不明显。
3.缺乏风险投资专业型人才。
风险投资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横跨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是一项风险极大的特殊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涉及到金融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综合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重要加速器。由于我国缺少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不仅影响了风险投资优势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绝大多数是由政府设立,公司实际操作的往往是非专业人才,真正具备风险投资知识的风险投资家难以发挥才能。四、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政府支持的重心不应在于政府大量投入资金,而在于政策的导向。因此,要解决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就必须通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融资。所以,我国一方面可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制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弥补我国风险投资来源的单一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乡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培养,吸收更多的民间投资,让个人、机构、公共投资都愿意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使我国投资者结构呈现多元化,从而扩大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二)强化政府对风险投资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力度
税收政策能够体现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发展。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税法调节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并通过完善的立法减少对风险投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的征税额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风险投资收益,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税范围等形式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以制定灵活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以便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中来。
(三)完善退出机制,保护风险投资人利益
根据国际经验,完善的退出渠道对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至关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退出渠道,才能使风险投资公司才能规范运行,同时也保证风险投资者的既得利益。但在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依然是兼并与收购为主,公开上市发行(IPO)及破产清算为辅,为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多样性和退出渠道的通畅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加大力度规范现有的上市公司市场,减少风险投资业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活动的影响,逐步改革和完善股票上市的流通制度,,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通畅提供一定的制度保证。2.通过制定宽严适度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坚决实施严格的退出机制等措施,为我国风险资本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退出机制,提高我国高科技企业的资本实力,从而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