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儿时的记忆的散文

2017-06-02

记忆是盏灯,照亮心房。让你可以看清,原来心底的黑暗处,并不是自身的缺陷,而是由于照射的角度而你让误解和忽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描述儿时的记忆的散文,供大家欣赏。

描述儿时的记忆的散文:那段儿时的记忆

昨日与住在城郊的一位年长旧邻相遇聊了几句,问起他近段时间可好时,他笑着说:“钓鱼种花,锄草捉虫.”淡淡一句话却道尽悠闲人生,好惬意!

闲聊中,旧邻问我:“要吃蕃薯吗?”

“蕃薯,好东西啊!好啊!”我脱口而出一阵欣喜.

不知何故,我平时比较挑食,一般东西难入我口.从小到大吃不厌的就是庄稼地里种出的蕃薯.玉米.芋艿之类,尝到那些带着浓重泥土气息的食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的童年生活.

老家在农村,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女儿,虽然早年就随父母离开了家乡,可少时的那段光阴却是永远的记忆,一生难以抹去.

还记得那一年在玉米快要成熟的时候,家里没有大人,带着比我小两岁的弟弟出门干坏事去了.因为那个时候的玉米杆子最嫩,我就想和弟弟到人家的地里去掰玉米杆子吃,那可比玉米好吃多了.

来到了离家不远的自留地里时正当中午,地头里一个人也没有.两个人猫腰进了高高的玉米地里,找那些个儿比较矮的玉米下手,怕太高的玉米我们俩没有办法对付.因为手上没有任何工具,所以只能徒手行动.结果出事了,玉米杆的那层外壳裂开后扎进了我的大拇指接近虎口处,好多血一下子就流了出来,我还记得那个口子很大,还看见了里面的肉.

弟弟一见到这个后就吓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居然哭了起来.还是我比较镇定,找来了玉米叶裹住了手指受伤处,紧紧地裹了好几层(其实那个时候没有止血意识,只是觉得裹牢一点血就不会流出来了).这下好了东西吃不着还受了伤,回家又怕大人看到了骂,只好咬咬牙忍痛带着弟弟再四处瞎逛,直到快天黑了才回家,回去的时候还把手藏着不给大人看到.可结果还是被发现了还被痛骂一顿.现在手上的那个疤痕还在.

其实小时候在农村里面的生活真的是一种享受.因为家里不种地,一到收成时节我们周围的邻居都会喊着叫我们姐弟俩过去吃,有时侯还会跟着邻居到他们的地里去,特别是蕃薯季节,一到地里就想吃蕃薯,邻居把蕃薯藤刨开后,我们就开始在泥土里找蕃薯,挖出来后也不去洗,在衣服上搓一搓,看到搓不掉的用镰刀一削,然后就开始送到口里有滋有味地享受起来.这时候想起了一句我们当地的地方话:“吃了邋遢做了菩萨.” 现在的市场虽然有好多这样的农作物可以买到,可惜再也找不会儿时所尝的那种美味了.

每年到了夏秋交接割种水稻时,我也会跟着左邻右舍到水稻田里去,还记得当时有个邻居哥哥念大学放假回来回来,带着我们去水稻田里,我们不会做其他的事情,他就教我们拔秧苗,虽然一天下来我们身边只是多了那么几个小小的秧苗捆,而且还要被蚂蝗咬得呀呀乱叫,可还是觉得其乐无穷.

一直留恋儿时的岁月留恋儿时的一切.现在有空了还是会一年回去几次.

描述儿时的记忆的散文:儿時的记忆

儿時八岁那年,随父返祖藉海宁丁桥乡里,喝堂侄喜酒;一路颠簸,几经转车,方至丁桥。沿着乡村崎岖不平的石板小路,行程约半个时辰光景而抵达丁桥小镇。

堂侄寓居座落於镇前东边沿河高墩之处。屋前清爽明澈的村河缓缓流淌,微风轻拂,涟漪潋滟;屋后的油菜正值喷花的四月时季,一垅接一垅地闪耀着金色的光彩,映入我新异的眼帘,摄入我懵懂的心田.....啊,多美的乡村小景!让我这幼稚的心灵萌生了难于描绘的诗意,而这诗意久久萦绕我的心间。在我念小学三年级時期,总于在一次作文中,把这压抑于我胸中三年的情愫,用诗一样的遣句而淋漓尽致地抒发表达,从而搏得语文老师的惊羡,由此而家访。当得知确是由我这位小学三年级学生所写時,惊诧之余便刮目相看。事后,在该老师的谆谆引导下,我的语文水准方与日俱增。

丁桥小镇的街坊民居,清一式的明清建筑风格,简朴而刻板;东西两傍相峙成街,街长不足千米,隔三差五地开设着各种商铺,门第冷落,似乎无人光顾。而对于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我来说,显然是不屑一顾。当得知丁桥学校是我祖父房屋基地,民国時,祖藉尚留下楼房十八间,当初因临時借与八路军作指挥所,后因遗留的电话线而被日寇强盗一把火而烧至殆尽;从此,我祖父家道破落而疲于教书为生。

相传海宁丁桥羊姓,在清朝乾隆之前,号称羊半镇,镇前置立气势恢宏牌坊,面江(钱塘江)而立,家族兴旺,蒸蒸日上。后因风水先生的畜意败破,诱导石坊改低而恐江水吞淹,从此风水败北,家道中落。家族的兴旺史,在我幼小的童年中便根深蒂固地铭记于心。

堂侄的喜房,张灯结彩,粉饰一新。屋前屋后,人声雀噪,屋里屋外,人手繁忙,好不热闹!从小喜欢幽静的我却烦其所嬉,避开人群,走至新房尚未使用的新砌的灶间。顿時,我被新灶的乡村灶头画所吸引:那浓艳俗气的色彩,那贴近生活的图案扑面而来。浏览间,我似乎感到眼前的头顶上有一银白的东西在幌动,抬头凝望,一只银白的小鼠在眼前方的壁梁上来回徜徉;它似乎与我并不陌生,低头颔首地打量我这位远道而来的小主人。惊喜之余,我携袂随父前来观瞻,闻风而来的几位族人,在我的一再指点下,仍然看不见那银色的小白鼠。而那银色的小精灵,依然安祥地来回游走,時而含着亲昵的微笑,時而带着憨态可掬的举动,久久离我而去......

我纳闷?我诧异!同是长着人生的一双眼,你们为何看不见这稀奇的生灵?这难道是古人传说中的祖先的显灵?这希冀的发现,至今仍萦绕我的脑海,也许一生难于忘怀。

描述儿时的记忆的散文:儿时的记忆

有时我觉得奇怪,对儿时的一些记忆非常深刻,比如:大人为了哄骗孩子,不让动什么,就用一些比较让孩子害怕的结果来吓人。其实,到了我也一样。我一直不赞成小孩子喝饮料,新鲜水果多的是,为什么喝那些被添加剂腐蚀了的所谓的营养素。儿子小的时候,每次见了饮料,我就告诉他,这是啤酒,小孩子不能喝。直到儿子快三了,一次朋友拎一箱饮料来家里,顺手撕开递给儿子。儿子说:“啤酒,小孩子不能喝。”朋友纳闷,我说一直这样给孩子说的,习惯了。

的确,儿时的记忆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会在潜意识里形成了一个人判断事物优劣的标准。

前几天,我脖颈上一颗不起眼的痣有点疼,我就担心是什么毛病,心理老大不塌实,当时第一反应是:不会是什么癌吧?后来一照镜子,是因上火,紧挨痣的地方出了一个小小的红豆,吃了点败火药就解决了问题。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小时候听大人讲的一个故事。说是有个老教授,是医学专家,一次他在街上见一中年人的脸上有颗痣,就告诉他到某某医院来找他。这个中年人觉得这教授有毛病,我身体好好看什么医生。后来,他脸上的痣忽然有一天就开始疼了,他就去找那个教授,结果出来了,是癌症晚期。教授说要早听他的,就只是一个小小的手术,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那是70年代末,刚刚拨乱反正,开始重视知识重视人才了,也就把人才神圣化了。看见戴眼镜的就认为他有学问;看见口袋插两支钢笔的,就认为是大学生。当然,插一排钢笔也只能是修钢笔的了。这些现在看来很值得商榷的事情,在当时竟然是知识分子的形象设计。其实,大人讲这些,的确是从佩服教授医术高明的角度出发的,否则,医生起码的“美德”——善意的撒谎——到哪里去了?从此,我就记下了这个故事,一旦身上有颗痣,总担心哪天会疼,虽然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潜意识里存在的记忆,隐隐地暗示我,就像一个不散的阴魂,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春节和朋友吃火锅,汤料里有一种玉米粒大小的硬壳状底料,叫薏米。小时侯,我们村子的滩头地种过。这种作物产量低,一般不会在高产地种,不是滩头,就是壕岸,或者在地垄、沟头随便撒一些,能收多少收多少,叶总不至于把滩地撂荒了。薏米是一种药材,但因种在偏僻的地方,不属于正当农作物,村里也不会有专人看管,因此,还没成熟,往往被孩子们糟蹋了。一次,村长召集村民大会,让带上子女一同参加。村长拿了一把薏米杆(是我们刚刚在滩头地打仗踩坏的),说这是一种药材,含有剧毒,不小心吃到嘴里,会流鼻血,吃多了就七窍冒血,人就没命了。从此我就害怕了,不敢再去薏米地玩耍,见了薏米就跟躲瘟神一般。因此,那天看见有薏米作底料,我就小心翼翼的,怕吃到了嘴里。还告诉朋友,这个不能吃。朋友笑了,说不能吃还能做底料。我半信半疑,但心理还是有那个阴影,一直记着村长的话:薏米是剧毒药材。

到了这个年龄,人有了是非判断标准了,但对儿时的那些记忆总抹不掉。但相反,现在一旦谁告诉我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我总要通过自己的认知来进行价值判断的,甚至到了对许多事物都产生怀疑的程度。虽然不是什么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但也不会轻信一切。

看来,儿时的记忆很重要,如果那时有一个印象,就几乎形成了一个人的处世方式。有小孩子做错事,大人总原谅,说孩子小不懂事,大了就明白事理了。我不赞成这个观点,我觉得教育孩子还是从小时做起,如果用鲁迅的话说:“救救孩子!”似乎有些过了,但我们不能用孩子小不懂事作为托词,而放任了子女的教育。否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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