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有点高 在成都市如何买套经济适用房?

2017-04-05

在成都,符合什么条件的居民才能认购经济适用房呢?其资格审核流程、申购流程是怎样的呢?

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城市保障住房,因其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而受到追捧。那么在成都,符合什么条件的居民才能申请认购经济适用房呢?而其资格审核流程、申购流程是怎样的呢?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群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含“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家庭成员有公司股东或法人的,须提供含公司财报、纳税证明、2年内分红情况等证明材料;

涉及须估价的财产(如车辆等),须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取得相关评估认定书;

家庭成员有台湾居民的,台湾居民须向台湾当地法院提请个人财产收入工作书,工作书由海基会转四川公证员协会交区(市)县民政部门(港澳参照执行);

家庭成员有外籍人士的,在境外进行的婚姻登记、由境外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财产收入证明须通过当事国合法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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