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房租费用登记流程 依法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2017-05-05

提起房屋租赁,大多数人都知道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却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房屋租赁合同还需要登记备案。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变更、续租和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应到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鲁价费发[2011]87号和青价费[2002]189号文件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收费提供了依据。

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他根据房屋用途的不同而收取不同的费用,如果租赁的房屋是住宅的话,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为100元/套次;如果租赁的房屋是非住宅的话,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为每次120元至350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120元;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每次150元;建筑面积500-1500平方米每次200元;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每次300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每次350元)。这也就意味着出租房屋都应该登记备案,收费标准也有统一规定。

法律规定,凡事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的房屋租赁行为,都必须通过当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办理网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要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并按各地物价规定收费。

那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整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大致流程:

首先,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交相关资料到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窗口收件,拟预审意见,审核预审意见,再将审核结果下发下来,如果不符合条件,在合同登记备案的同时加注记,并且告知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处理,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就成功备案,在同一窗口缴费,取件。这时听起来好麻烦的样子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就完成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为了保护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当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网上备案系统是中介机构报送房屋租赁信息的唯一渠道。房东要租客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好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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