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税

2017-06-14

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税,希望能帮到你。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法定免税

法定免税是指在税法中列举的免税条款。这类免税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权的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税种的税收法律、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之中。这类免税条款,免税期限一般较长或无期限,免税内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修改或取消。这类免税主要是从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大局出发,对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或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业领域,给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顾,具有长期的适用性和较强的政策性。如:按照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的规定,对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的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免税行业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免税业作为旅游产业中的高速成长版块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11年4月20日,《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的出台助推了中国免税业实现跳跃性发展,中国免税业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机遇。

1994年以来,免税业逐步走向市场化,零售网络、经营形式、购物环境、商品结构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发生了质的飞跃,行业整体实力迅速提升,销售总额已位居世界前列。

尤其是2000年以来,受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出入境旅游迅速发展,机场、口岸建设升级,市内免税店的开设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免税品行业增长迅速,明显快于同期全球免税业的增长,2010 年中国免税业由上年的第22位升至全球第五。2010年,中国免税业已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90多个机场、港口和边境口岸等地,年销售额达17.3亿美元,占全球免税业份额的4.4%。

分析认为,我国免税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首先要积极争取免税业务新政策,拓宽免税店免税业务的发展空间;积极实现产业转型,实现免税业向旅游零售业的转型升级。随着中国旅游业在全球旅游业中地位的不断上升,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免税业必将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0年,对中国免税业的发展而言意味着一个新市场的开启,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正在使"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渐行渐近。

由于免税品经营业务涉及免税商品的监管、国家税收的征缴、外汇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免税品销售有着独特的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中国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均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管理的政策,中国经营免税业务主要有国家以行政手段指定国有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和政府以国际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国免税业专营公司这两种方式。

境内获准的免税运营商主要有5家,分别为:中免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日上免税行(上海)有限公司和新设立的海南省免税品经营公司。其中只有中免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主要机场、港口和边境口岸经营免税业务,不存在地域限制,而其他公司则作为区域性或招标试点经营的免税运营商。

虽然免税业正在欣欣向荣地发展,但基于政策的依赖性,以及业态形式相对单一,继续开发和挖掘市场潜力仍是当下的重要话题。

本报告利用前瞻资讯长期对免税业跟踪搜集的市场数据,全面而准确地为您从行业的整体高度来架构分析体系。报告从当前免税业的宏观景气状况出发,以免税业的发展经营和行业需求走向为依托,详尽地分析了中国免税业的发展与行业需求、发展速度和竞争态势,对免税业的发展前景做出了科学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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