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安置房如何继承?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2017-03-31

这些年,边塞的乌鲁木齐汇集各路资源。城市得到快速发展。在这个进程中,政府设置了大量的安置房。时光荏苒,这些房子的房主面临着更替。这样就遗留很多问题,给一部分购房者造成困扰。那么,乌鲁木齐安置房如何继承呢,乌鲁木齐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

一、乌鲁木齐安置房如何继承?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2、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等等。

3、所属税局缴纳费用,而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通常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二、乌鲁木齐安置房继承要交税吗?

1、安置房是由国家占用居民土地拆迁房屋而安置的分配的房子,如果到手的回迁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但是有产权的安置房是可以继承的。

2、首先应该看房产证是市建委发的还是房产部门发的,其次,要看购买产权时双方协议约定的关于是否可以继承、转让的内容。另外,以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应该是全部产权,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继承应该没有问题。

3、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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