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一
2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了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同时,随着新《准则》的实施,废止了1997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的执行,既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压线”,更是人民群众心中的“定心丸”。
一方面,惩治贪污腐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新《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多年反腐倡廉斗争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从而在更广的领域和战线上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起到监督和查处的作用。 另一方面,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新《准则》52个“不准”的出台,让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国务院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让老百姓吃下了“定心丸”。不可否认,那些贪官污吏犹如害群之马,不仅给国家建设事业造成巨大的缺失,也严重伤害了百姓的感情,更让党员干部队伍集体为之蒙羞,抹黑了党员干部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无不恨之入骨。
52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言行进行了祥尽的严格要求,从衣食住行到待人接物、从身边亲人到亲戚朋友、从8小时内到8小时外,等等,可以说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还起到了警示、教育和保护作用。预防和惩治贪污腐败,是社会建设进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廉政准则》52个“不准”,在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的同时,也让老百姓看到了党和国家惩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我们有理由相信,52个“不准”,必将在推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
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二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特别是52个“不准”。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治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坚定共产党主义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必须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廉政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自己必须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把《廉政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因此,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总之,我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从政,为农行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中国共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心得体会三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为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才能树立起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从小事做起,时刻敲响警钟
纵观历史,所有的贪官污吏都是从贪欲的恶性膨胀而起的。现代的腐败分子也无例外。翻开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腐败分子的履历,他们走向犯罪的每一个阶段,党中央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告诫。但他们以侥幸的心理撬动了放纵的行为,用膨胀的欲望摧毁了是非的界限,正是由于少了一点自律,多了一点怂恿,终于走上了与人民为敌的邪路。不难看出,那些以身试法的人问题就出在世界观、权力观上,出在缺乏自律意识上,是他们自己毁了自己。原深圳市海关关长赵玉存是农民的儿子,他从普通干部做起,由干事、副科一直到正厅。在其担任副关长以前,工作很出色,也很廉洁,但是,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他逐渐放松了“廉洁”这根弦,从一餐饭、一块手表、几百元几千元小红包开始,到汽车、房子、几万几十万上百万地贪,最后终于成为全家共受贿 900 多万元人民币的巨贪。这些事实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不注重小事,不从小事做起,不时刻警钟长鸣,克制自己的贪欲,最终都将成为我党的害群之马,成为人类所不齿的败类。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首先将警钟敲给自己,长鸣不绝于耳,才能有如履薄冰般的谨慎、如临深渊般的警醒。
三、权为民所用
如何正确用好手中的权力,是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当很好思考的问题。领导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人民推举你,就是信任你,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才能抗住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好用中的权力。如果你将权力变为以权谋私的工具,人民终究会将权力收回的。一个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好党员、好干部能够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是受人民欢迎和爱戴的好干部好党员,而刘中山、朱福忠之流忘记了人民的嘱托,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的,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置之脑后,最后沦为人民的敌人,成为千古罪人。在高墙之内,这些人又悔不该当初,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一个人,不管是谁,只要放松了对自己的改造,放弃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追求,必定要犯错误。因此,我们要从一个个反面事例中警醒,善于从自身找原因,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性修养,在立身行事中坚持党的原则,以此来约束、改造自己。只有这样,才能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无往而不胜;才能真正承担起社会和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警钟先敲醒自己很重要,警钟经常敲响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