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

2017-02-13

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要做到心系群众,廉洁奉公;情牵人民,公正司法。那么你要怎么去写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呢?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作为司法局领导干部,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司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工作,与全局干部同志团结协作,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在新的岗位上,我深深感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特别是在台安创建全国平安县、打造全国最安全地区的任务面前,能否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锐意进取,有所作为,对自己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此,我觉得要适应形势,做好当前的司法行政工作,首要的问题是重视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

一方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一年来,我当好学生,认真学习,并经常联系实际思考问题,真正达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的目的。不仅如此,我还加强学习政治理论,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养成每天学习一小时的习惯,提高思想觉悟,提高道德水平,提升自己讲政治讲大局的能力,另一方面坚持业务学习。司法行政工作涉及很多方面,所以我感到加强业务学习非常必要。向领导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提高了自己科学决策和创新思路的能力,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使自己能够尽快进入角色,担当责任。

二、把握工作重点,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立足宣传,创新形式,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积极启动“六五”普法工作。通过调研分析,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制定《台安县2013—2017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举办了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编印了《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等学习资料2000份,为全县“六五”普法全面启动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建“三团两队”,即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法律顾问团和法律志愿者队伍、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使普法工作从城市延伸到了乡村。开展普法“五个一”活动,即县里建立一个普法基地、镇场区成立一个法律培训中心、每村(社区)设立一个法律辅导站、每组有一个学法中心户、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目前,全县共创建法律培训中心17个、法律辅导站162个、学法中心户3200余户、法律明白人10万余人。三是创建法治文化大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法治文化大院活动,通过以案讲法、建立法律图书角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指导村民用法实践。以法治文化大院为依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次,挂条幅、布展板、设咨询台、播放教育影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份,解答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百余个。四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六个一”活动。即:学会一首法治文化歌曲、制作一个法制橱窗、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组织观看一部法制宣传系列片、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全县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145名,县直各中小学建法制教育宣传栏20余处。五是创新形式,开展“法治电影进乡村”活动。在全县17个镇场区放映法制宣传电影30场次,全面丰富了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完善台安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普法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二)完善组织,健全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大力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我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社区,广泛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专题学习3次,发放学习资料1000份,参加人员280人次。二是完善调解组织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狠抓“四级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双防线”活动质量。对司法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完善了17个基层司法所组织制度,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公示板、司法所制度公示板、法律服务公示板和调解庭须知板。三是组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将责任心强、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选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全县村村都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做到大矛盾不出镇、小矛盾不出村。四是加强行业性、区域性等新兴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台北雅化村花卉种植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组织6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有效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了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着力解决家庭邻里、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矛盾纠纷1871件,调解率100%。

(三)落实帮教,实施矫正,有效预防了重新犯罪。

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结对子、促转化、保稳定、筑和谐”帮教活动,认真落实帮教工作方案,对近3年来211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帮教落实,帮教率100%。为即将释解的劳教人员提前拟定帮教方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自今年11月起,对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全程接送,截至目前已专程衔接辽宁省监狱刑满释放人员4人,并为其购买了衣物等生活必需品,使帮教对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方案,组建社区矫正人员队伍,制定工作制度,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举行了台安县首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积极协调公检法院等政法部门对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四种罪犯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已初步确定社区矫正对象153人,目前正进行核查、建档、谈话等项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正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四)突出重点,强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以强化法律服务为抓手,着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立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法律援助点结对子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全县法律服务网络。一是加强公证服务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林权制度改革和城区拆迁等方面提供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3400件,其中民事2883件,经济456件,涉外59件,执行证书2件。二是深化“法律援助进村(社区)”活动。完善基层工作网络,积极拓展法律援助业务,扩大法律援助宣传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以“绿野之声”栏目为平台,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知识。三是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在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上访等案件中,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办理司法鉴定90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2件,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我局在2013年圆满完成了全年招商引资和争取资金任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整体工作能力的提升。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为了进一步严肃纪律,转变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召开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和司法局机关工作等专题会议6次,出台了《机关工作制度》、《干警考勤制度》、《信息工作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装订成册,形成《司法局工作制度汇编》,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创建了司法局门户网站,努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的工作水平。研究制定机关学习计划,印制《政治学习手册》和《业务学习手册》106册,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主题、有研讨、有笔记、有检查。围绕新施行的《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讨论7次。同时,创办了司法局青年干部工作论坛,经常交流介绍工作经验,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开展活动,激发队伍的创造活力。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做雷锋式司法干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座谈讨论4次,报送优秀调研文章17篇。开展了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党员上党课、举行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走访贫困老党员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迎国庆、讲责任、做表率、比奉献”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百日大调研”、 创建“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法治文化进百村,法律宣传入万户”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提升了全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上就是本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不当之处还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04-2013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一、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三、服务“平安嘉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四、服务“法治嘉兴”建设,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15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五、着眼打造“过硬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司法鉴定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13年,是本人进入公务员队伍参加工作的第一个年头,也是开启新生活的一年。作为新人,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鼓励下,本人认真工作,加强学习,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个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都取得了一定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请领导给予审查。

1、快速适应环境,迅速转变角色。

初来乍到,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以及住宿、办公条件反差大的现实问题,我没有打退堂鼓,自觉树立既来之、则安之的思想,在县司法局领导以及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很快适应了工作和生活环境。首先是通过利用干部会议点名时认识领导和同事,其次是利用工作之余主动到各股室所交流和了解情况,第三是主动与分管领导沟通,熟悉工作方法,第四是积极协助党政办处理日常工作,熟悉有关规章,等等。通过以上方式,确保了自己在短时间内熟悉掌握解了机关工作和基层工作规律,为日后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主动有所作为,积极开展工作。

到岗后,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乡党政办、综治办、共青团等部门人少甚至空编,为了让各项工作能正常开展,经我主动申请,领导批准,同意我兼任乡党委政府其他工作。我现在的主要工作有四个方面:一是负责司法所全面工作,二是协助政法委书记抓好综治办工作,三是协助分管办公室领导做好党政办日常工作,四是负责共青团全面工作。一年来,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司法所工作。由于乡司法所已有9年时间没有专职司法工作人员,司法行政工作存在诸多空缺。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我没有报怨,一切从零开始,认真梳理,逐一完善,通过努力,我乡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得到了正常发挥。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了解各单位各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情况并建立信息档案;二是协助制定完善各村村规民约,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指导;三是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类矛盾纠纷调处中,因人手紧缺,经常独立组织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大大减轻了乡党委政府工作负担,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档案。一年来,我所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8场次,法制文艺演出2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65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5200余人次,排查民间纠纷38件,调处3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37件,调处成功率97.3%,履行37件,履行率为100%,预防纠纷8件,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0余人次,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20期,《人民调解工作简报》14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报》6期,《民情动态工作简报》4期,《社区矫正工作简报》4期。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报送,等。乡综治办没有专职人员,工作任务重,业务性强,工作材料多。今年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起草和签订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国安、防处、禁毒等工作责任书1200余份,收集整理各类工作报表,报送各类工作信息简报以及综治办日常工作事务等,确保乡综治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党政办工作。党政办工作可以说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要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里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有关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在起草文搞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四)共青团工作。由于我乡团委团干配备不齐,乡团委工作开展较为困难。为了改变这一状况,经我本人申请,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将乡团委工作由我来负责。通过完善团干配备,发挥团干职能作用,使乡团委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各种工作任务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三、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促进自我成熟。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古训。我深知,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要想真正做到服务于百姓,首先要加强自我修养。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固然十分重要,但是想要真正从内在去提高自我修养还是要继续学习。因此,在工作之余,我非常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增强公仆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现代经济、科技、办公自动化等与工作领域息息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利用工作之余,自觉学习法学(本科)专业知识,提升文化素质,为以后更好的服务人民作准备。

四、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五、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在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比如政治理论基础还不扎实,业务知识还不够全面,工作方式还不够成熟,处理问题时还不够果断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以公务员的高标准时刻要求自己,成为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人民公仆。

请组织和同志们审查。

报告人:

二О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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