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汇总
河南郑州市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出台了多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郑州市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汇总,欢迎阅读。
郑州市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汇总
(一)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免费的创业培训课程。课程分为三类,补贴标准分别为创办(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每人1000元,创业意识培训每人200元,创业实训每人300元。资金来源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在创业地(工商注册地)给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信用记录好、贷款使用效益好、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个体经营项目,可给予二次贷款,并享受有关贴息政策。
(三)对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注册资本(金)可实行分期缴付方式,3年内缴清。
(四)入住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场地、房租补贴:月租在300元以下的,每月补贴80%;月租在300元至500元的,每月补贴70%;月租在500元以上的,补贴60%;最高每月补贴500元。
(五)对待《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经创业地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审核、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对具有郑州市户口、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创业带动就业成绩突出的,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创业带动就业奖励5000元。
(七)金水区自2009年起,区财政增列300万元,设立创业专项资金,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
河南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