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美食的散文,关于美食的散文推荐
不是所有人对美食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其实美食是不分贵贱的,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可以称之为美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美食的散文,供大家欣赏。
有关美食的散文_关于美食的散文推荐:美食与文字
美食与文字是我的两大喜好。
与其说喜欢文字,颇有点附庸风雅之嫌,小可既非文艺圈人士的考究,又非小资阶层的闲适,碌碌庸才,对于文字,仅此喜好而已。美食对我而言也有点奢华,因为我喜欢的食物,多不登大雅之堂,上不了席面,隐于山林,藏于市井,不足为饕餮之徒道也。比如什么野地里烤的红薯,乡间煮的毛豆,小时候电影院旁边的绿豆粥,每次我一说,老婆都在旁边摇头。
美食也是因人而异,就像川菜的麻辣令喜欢者大呼过瘾,对于饮食清淡者而言,是一次很痛苦的磨难;文字也是,有人喜欢白话文的简洁明快,有人则喜欢古体文的对仗严谨。
对于品尝美食,我是没有一点心得的,我更不是到处搜罗美食小吃的吃货,旁人如果问我哪里有美食?我更多的是一脸茫然。我只是喜欢美食的感觉,特别是喜欢菜品色感的搭配,比如说用洁白的盘子里面放一些碧绿的菜肴,点缀上几粒鲜红的枸杞,对于我来说,简单,清淡,赏心悦目比食物本身更有趣味。
另外,我看到洁白透亮的餐具时,不由得总想起肤如凝脂,手如柔荑之类的词汇,老婆则严肃的批评我思想不健康。指尖所及精美的餐具,火花四溅,心神激越,作文也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得一二佳句,辗转反侧,欣喜若狂,夜不能寐。
其实,做饭与作文颇有相同之处。
一个好的厨师,做出来的饭菜讲究色味香俱佳,一个好的文人,写出来的文字也应该神形兼备,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虽然我做饭不多,还是稍有心得的,美食需要厨房,需要葱姜蒜等佐料,做饭需要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作文需要书房,当然,趴在炕头上也行,需要喜怒哀乐等情绪,需要和读者有思想的共鸣,有理念的碰撞,才能最终赢得读者对文字的尊重。
平时我下厨机会不多,却总爱在微信上秀一下自己的厨艺,老婆对此颇有微言,好像现实生活中,我真的是一个贤惠家庭煮男,其实不然,这真是我的不对,出风头了,抢了老婆人家的功劳,有点不应该,也失厚道。
但是,我还是蛮喜欢做饭的感觉的,特别是心情大好的时候(反正一年也好不了几次)。做饭需要心情,就如作文需要情绪一样,厨师心情好的时候,做出的饭菜才更有味道。我也是,站在厨房,看着案板上的鸡鸭鱼肉,青菜萝卜,如同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你,捣蒜泥的干活!”
“你,去把鱼收拾出来!”
在我家三人组合中,本将军排名靠后,平时说话是没有人听的,好不容易有次当家做主的机会,一定不会错过。
“想吃饭不?”
“干活去!”
气定神闲,我先喝杯饮料再说,不要惹厨师不开心,我可要做饭的哦。
喜欢美食更多是为了填饱肚子,我们才能在风雨中走的更远,喜欢文字则是让我们的灵魂不至于沉沦,用单纯的心灵感受这世界的美好。
有关美食的散文_关于美食的散文推荐:那些与美食有关的事儿
黄闷鸡块:一个人的八级厨师
记忆中,很多事情都已事过境迁,不复当年,不过仍有些久久地占据着心田,令我思绪万千。
我无法忘记最初做的黄闷鸡块,虽然只是件极小的事情,对我影响却不同其它。我得说那是一种开始,是它让我突然明白了饭菜并非为了裹腹那么简单,有些时候,人们对待美食的态度,其实也是对待生活的态度。
那年冬天,为了做一道菜,我第一次下了厨房。之所以如此,一是为了来我家做客的乡邻、长辈,我不想让他们觉得离家四年,什么也没学会。另外就是想给女友的母亲留个好印象。此前,女友表情冷漠、口舌锋利的母亲已不止一次说过我,说连饭菜都不会做的男人,决不会是个好男人。她本就对我不满意,女友又非常孝顺,不愿拂了母亲的意思,只寄希望我能通过她的考验让她转变观念,成全我和她的爱情。
那是我第一次做菜。之前,我从未做过饭菜,小时候只是帮姥姥烧烧火、端端菜盘、收拾桌子,连菜都不会切。到部队后才有了进厨房的经历,也不过是每周例行公事地到炊事班帮帮厨而已。尽管如此,我还是学会了择菜、切菜、摆盘、调味等基本功,并在帮厨的中把炒菜的程序熟记于胸,自己动手炒菜却是没有过的事。
我决定为大家做一道“黄闷鸡块”。鸡在家乡一直是道比较传统、比较尊贵的菜,常常用来招待客人。在家乡的酒宴上,鸡是第一道大菜,鸡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人们对接下来食物的心情。
我以部队所看到的程序进行操作,先将切好的鸡块用油炸至金黄色后盛出沥油,再放入油将姜片、葱段。因为在乡下,佐料没有那么齐全,能代替的则代替,不能代替就舍弃。没有料酒就用白酒,没有生抽就用酱油,没有香菇、笋片则以土豆应付。待葱、姜爆好锅之后,放入土豆,然后把酒和酱油等调好的汤汁加入,稍后把沥干的鸡块倒入,并加盖以小火焖煮,待汤汁近干可以出锅前,我又别出心裁地取了两个油炸的红辣椒切成块状摆在盘边,再把烧好的鸡块装入盘中。就这样一盘色泽金黄边上点缀着几点暗红的黄焖鸡块就做好了。
不知道我的“黄闷鸡块”是否成功,但是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的乡邻和长者十分满意,吃得浑身冒烟,气氛也格外热烈。推杯换盏间,不仅把鸡吃得一干二净,还在饭后借着酒兴以十分肯定的语气说我学过厨艺。我不知该如何对他们说,只半开玩笑地说了句,“我可是个八级厨师哩”。我完全没想到可爱的乡邻和长辈们竟然不知道厨师没有八级,而我顺口说出的一句话,也由此给自己戴了一顶“八级厨师”的帽子。
无论是“黄闷鸡块”还是“八级厨师”都没能改变女友母亲的态度,尽管她也由衷地夸赞过我的“黄闷鸡块”炒得的确与众不同。谈及我和她女儿的事情,却坚决得如同她大块嚼食鸡块一样,毫不留情。
我最终没能留住女友,在她母亲坚定不移的反对中,女友和我分了手。我得承认女友母亲的眼光,她看好的那个男人真得很有“钱”途,短短几年,那个男人就让她的女儿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现在,我偶尔会和爱人说起“黄闷鸡块”与“八级厨师”的故事,然后被她满怀爱意地取笑着。家中的饭菜依然是我在做,爱人满口生香吃饭的样子,却是我最快乐的事情,那时,我觉得天底下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
对于女友的母亲,我早已忘了恨她,她为了让女儿生活好一点的想法并没有错,对于一个没有错的人,我有什么理由怨恨呢!那些吃过我做“黄闷鸡块”的长辈们大都不在了,惟他们的纯朴常常让我怀念。人的一生能有些值得怀念的往事,难道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吗。世界不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幸福,才格外的美好!
叫花鸡:丑陋的往事
清晨的阳光斜照到书桌上的时候,房间里突然传来一股荷叶与鸡的清香气息,我忍不住伸长了鼻子。那是我熟悉的“叫花鸡”味道。同室的工友开始在餐厅里唤我,他说早上下夜班路过菜市口看到新出一家卖“叫花鸡”的摊子,就买了一只。工友浙江人与我邻省,难得在同一家公司相遇,便合租了这套房子,吃食也不分彼此。
我和工友都爱“叫花鸡”。工友喜欢它是因为来自故里,有故乡的味道。我喜欢它则是与一件丑陋的往事有关。我把那件事称为丑陋并不过分,因为它让我们伤害了一个人,而他至今仍蒙在鼓里。我为此发过誓,要自己永远不能忘了那件事,要用那件事时时提醒自己,“损人利己的事情不能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更不能做”。
那件事发生在八十年代初期,是我和表弟所为。那时候,家乡的生活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仍然十分贫困,食物依旧以青菜萝卜为主,荤腥味只在逢年过节时可以一嗅。现在想起书中“三日不食肉味,嘴中都能淡出鸟来”的句子,不禁有些赧然。我们那时如能三月食一次肉味,也算不得可怜了,真不知道嘴里当时淡出的都是些什么。
暑期中的一个雨天,我和表弟原想到生产队的芦苇荡里偷些鸟蛋。此前,我们就经常在下雨天到芦苇荡里偷鸟蛋。只有在下雨天,看苇的老人才会躺在窝棚里,他不相信会有人冒雨偷芦苇。我们不偷芦苇,只偷鸟蛋。我们偷鸟蛋也不是为了吃,太小,如指头,吃不着。我们偷回去孵着玩,希望像鸟妈妈那样,孵出来养着。但每次偷回的鸟蛋不是被猫吃掉,就是不小心挤碎,只是我们仍乐此不疲。
我和表弟像往常一样钻进芦苇荡,没想到我们钻进的地方正躲着几只避雨的小公鸡,它们被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四处乱飞。其中一只竟误闯入芦苇深处的拉拉藤中,不停地发出惊恐万状的叫声。雨虽然很大,我还是十分心虚,唯恐看苇老人听见,蹲在芦苇丛中东处西望不知如何是好。表弟虽小我几天,胆子却大,他扑身上前,一把就将缠在藤中又扑腾又叫唤的小公鸡摁进水里。我想像不出平时在课堂上呆如木鸡的表弟,这会儿手脚竟如此利落。过了好久,没见看芦老人有动静,表弟才将手中的小公鸡松开。谁知小公鸡已不知何时被表弟摁在水中闷死了。我害怕极了,鸟蛋也不敢偷了,就催表弟离开。表弟见鸡死了也开始紧张,见四周无人便把鸡裹在披着的塑料布下和我离开了。我们最终没有扔掉鸡,当然也不敢带回家,而是去了表弟父亲护林的棚子(表弟父亲是护林员,白天在家,晚上回来)。我们决定把鸡吃掉,因为没有锅,就学着从小人书上看来的“叫花鸡”样,从棚子里找了点盐抹上,连同顺手摘的玉米用叶子捆上,包了泥,然后用柴火堆着烧。可能是柴太湿的缘故,火一直烧不旺。断断续续烧了近一个小时后,我和表弟又累又饿又紧张,又怕他的父亲突然回来,便熄了火。
鸡的味道很美,渗着淡淡盐味和玉米清香的鸡肉,嫩嫩得,嚼在嘴里异常爽滑。只是第二天,我和表弟同时拉起了肚子,一前一后在村医院里打点滴。此后那段时间,我一直惴惴不安,听到“鸡”字就紧张。开学后,邻班一个同学失学了,听说是他把家中留给他交学费的鸡看丢了。那时候鸡的价格非常便宜,一只五六斤重的大公鸡才二三元钱,可那时一学期的学费也只有二三元钱,到学期结束时,还时不时会退回几角或几分钱来!
我知道,那时候小,不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即使做过一些错事也能得到原谅。但是,我们不能以为事小就肆意为之,因为很多对别人不利的事情,对自己也不一定有益呀。
工友买的“叫花鸡”并不理想,他边吃边自嘲地和我说,现在食物再也无法和以前相比了,环境污染和工业化生产让一切原本的东西都消失了。我只能陪他笑笑,说这就是现代的社会!
我吃过工友从老家带来的“叫花鸡”,异香扑鼻,味道极其鲜美。工友还给曾我讲过做“叫花鸡”的程序。他说,老家用来做“叫花鸡”的鸡都是自家放养的,在除去内脏后填入绍酒、姜、葱等佐料,然后用猪网油、荷叶等分层包裹、扎紧,再涂上酒坛泥,放文火中煨烤三、四个小时……
没想过做“叫花鸡”会如此麻烦,就像我没想到当年会在无意中杀了一只鸡,并闹了肚子,还因此把一个同学的学习生涯耽误了。而人从小到大的一生不正是因了这些不可想像的事情,才变得格外丰富多彩!
我想,我会永远记着那件丑陋的往事,因为是丑陋的,我才会避免再次重复做出这样的事情!
昂 刺:一溪忽略在故乡的春水
几日前,朋友聚会,没想到会有一道野生昂刺鱼烧豆腐。我原在水边长大,对鱼一直有种说不清的喜爱,只是这些年鱼大多为人工饲养,吃鱼的心情淡了许多。昂刺现在也越来越少了,这种鱼多为野生,因为它多在静水或江河缓流中活动,喜欢栖身水底,且又长不大,小的如指长,大的也不过七八寸长,饲养价值不高。昂刺鱼烧豆腐的味道极美,鱼香肉滑,豆腐也极嫩,入口即化。由不得多吃了几口,竟唤起了我对它的思念。
昂刺书名黄颡鱼,《本草纲目》[鳞部第四十四卷·鳞之四]黄颡鱼记有:“黄鱼(古名)∶颡、颊以形,以味,以声也。黄颡,无鳞鱼也。身尾俱似小,腹下黄,背上青黄,腮下有二横骨,两须,有胃。群游作声如轧轧。性最难死。气味甘,平,微毒。”由此可知,黄颡古时又叫黄颊,头宽嘴阔,形似鲇鱼,体型轻巧,十分灵活。昂刺无鳞,但有锯齿状的鲠刺分长两腮和脊背处。捕捉起来十分棘手,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手指或手掌。
昂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在不良环境条件下也能生活,因此分布十分广泛,称谓也各不相同。在四川,人们通常都称它“黄腊丁”;上海人则叫为“昂牛”;苏州人谓其“汪钉头”;东北人喊“嘎牙子”;南昌人多唤“黄丫头”;湖南人号其“黄鸭叫”;惟南京、扬州、宁波等处多叫它为昂刺或汪刺鱼;杭州人也喜欢叫它“黄鼠狼儿”。更有些地方直呼“棺材鱼”。我知道这种叫法是因为昂刺背上的鲠刺,刺有毒,被扎者无不感到其痛无比,如不极时处理,伤口还会迅速肿胀。小时候我们常用尿来消炎,我们不止一次听长辈们说过,童子尿对昂刺刺毒最有效。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依据,却十分管用。每每被扎就撒上几滴,伤口果真不再那么疼痛,自然也不会肿胀。由此,我对那些长辈格外向往,觉得他们太伟大,太有智慧了。如今终于明白,他们所凭的不过是长期积累的经验。但我仍然十分尊重他们,他们应用经验的方式是值得学习的。
我偏爱故乡对昂刺鱼的另一叫法——“嘎吱爱”,这种叫法源自它发出的声音。在故乡,昂剌曾十分普遍,且极易钓取。最令我们好奇的是昂刺所具有的发声本领,“嘎吱、嘎吱”也有人说是“昂刺,昂刺”。叫声听上去并不优美,但是能看到可以发出声音的鱼已经足够我们震惊了。我们对昂刺总是格外关注,每次捉到都要放在缸中或瓶里养上。昂刺的生命力极强。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像所有贪玩且没有耐性的孩子一样,好奇心很快就过去了,就会因为贪恋其他而把昂刺忘得一干二净。过了不知多久,偶尔有一天突然发现,它竟然还在缸底悠然自得地游着,捞起它又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叫声,让自己兴奋得仿佛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
昂刺在故乡的鱼类中,是最好吃的一种。家常的做法是昂刺鱼烧蒜苗或烧豆腐,因为这两种食物同样出自乡间。将昂刺鱼洗净入锅油煎后,加入姜、葱、醋、酒等,然后加入适量的水,水沸后将洗净的蒜苗段或切好的豆腐倒入,再加入适量盐同煮。如此烧出的昂刺鱼,肉味鲜美,口感滑爽,昂刺鱼肉极细嫩且没有竖刺,惟一根横骨三根鲠刺,可以放开手脚大吃特吃。不像别的鱼,浑身是刺,一不小心就会鲠在喉中,咽不下去,又吐不出来,实在不是滋味。后来读到汪曾祺老先生的文章《故乡的食物》,说“昂嗤鱼其实是很好吃的。昂嗤鱼通常也是汆汤。虎头鱼是醋汤,昂嗤鱼不加醋,汤白如牛乳,是所谓‘奶汤’。昂嗤也极细嫩,腮边的两块蒜瓣肉有大拇指大,堪称至味。”在知道昂嗤即昂刺而不知汪老先生籍属高邮之前,我一直坚定地把他当作老家人。
突有一日,在网上发现“一溪春水泛黄颊”这句描写昂刺的诗句,查了半天却没找出是何人所写,只知道出自元诗。其实,找不到原诗的出处并不要紧,让我感到惭愧的是,一直自称在水边长大,还无数次捕过昂刺,吃过昂刺,竟然把昂刺属于春天都忽略了。唉,真是对不起那溪在故乡泛了多年的春水呀!
有关美食的散文_关于美食的散文推荐:探索深山美食
初春,大地苏醒,在一个天清气朗的清晨,我背上行囊,踩着松软的土地,轻抚柔软的柳条,来到一座山脚下。地上的野草刚刚冒出绿芽,我不忍下脚,于是绕开她们,我为做了这样一件小小的好事而兴奋不已。深呼吸,空气里满是泥土青草的芳香,再没什么可干扰我的好心情。
今天的行程是大山深处,我将去山涧品一品古色古香的野味。
这是一座不被尘世沾染的山林,道路已经被枝繁叶茂的树木掩盖,我扒开他们,走出一条道来。道路有些崎岖,天然形成的石子泥土组合起来高低不平,走惯了城市里的平坦大道,脚掌一下子有些吃不消,我走走停停,一心期待远处的风景。
偶遇一块约五米长、三米宽的大石头,我决定在上面躺一躺,旁边有棵柿子树,刚刚吐露新芽,我望着它,仿佛看到秋天上面挂满红灯笼,色彩艳丽,勾人垂涎。我咽了一口吐沫,心想,这山间的美食一定不少。继续向前,我看到了杏树、桃树、橘子树,还有核桃树,一片繁花似锦,真是意外之喜,嗅一嗅,香气扑鼻。
走着走着,突然一条瀑布引入眼帘,虽没有“飞流直下三千尺”,却也“飘逸潇洒”,瀑布大概两米宽,水从山涧流出,走进一点会有清冷之感,瀑布汇集处,似有鱼儿游动,凑近一看,果真如此,我打算回程时捉一条回去。
再向前走,是一条通往山顶的路,路上有一条沟渠,应该是某个勤劳的农民多年前挖的,两旁长满野草野花。上山的路更加艰难了,一不小心就会被不知名的植物刺到,而且我必须攀着路两旁的树前进,否则会滑回原地,但是为了吃到纯正的野味我咬牙坚持。
眼尖的我看到一只灰色的兔子躲在树后吃草,我决定把它抓住,晚上回去饱餐一顿,因为我知道它的味道鲜美无比。大概六七岁的时候我曾尝过那味道,是爷爷在山上打的,奶奶亲手烹饪,不知道加了什么酱料,那肉尝起来清香爽口,回味无穷,但自那以后我再没尝到过那种鲜香。
我追着兔子跑啊跑啊,倏忽,它钻到林子里去了,追不上了,那就放过它吧。
我拿出背包里的饼干咬了一口,真是饿了。
人为什么一定要吃饭呢?我这样问自己,对着刚才逃过一劫的兔子心生愧疚。但是转念一想,人吃动物并没有错,因为动物也会伤害其他的生命,自然生态就是如此循环,才组成了一个永不断裂的食物链。
终于来到山顶,山顶上有一块宽阔的大草坪,我尽情奔跑跳跃,散尽平日烦忧,一头野猪一闪而过,两只梅花鹿朝我望了望也跑了,大概觉得遇到了可怕的敌人。听说多年前山下也曾住着一个村子,有二十几户人家,但是10年前年轻人都搬迁到了大城市,留下几个孤寡老人渐渐没了人烟。
站在山顶看风景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山下几所还没倒下的土房子显得那样矮小。
我感慨:人终究抵不过时间的变迁。
我想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想到了我的父辈也曾背井离乡。人们拼命逃离乡村,跑到大城市追求富裕,渴望吃到山珍海味。但在城市待久了,却又怀念起深山老林的野味。原来,兜兜转转,我们都离不开一个“吃”字。
返回时我决定让瀑布下的鱼儿继续自由自在。
还是保持这座山的原貌吧,希望我没有打扰到这里的一草一木,就这样轻轻地来,轻轻地走,不带走一片树叶。
这一次美食探索最终一无所获,我却有些庆幸,因为城市里的美味已经足够......
回到魔都,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尝尝深海800米的海鲜自助大餐,一饱我的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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