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西部开发看我国西部发展

2017-03-13

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的基本背景

美国历史上的“西部”最初是指从阿巴拉契亚山到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带,习惯上称为“旧西部”;后随着美国领土向西的扩张,又把密西西比河到落基山脉之间的地带称之为“新西部”;把落基山脉到太平洋沿岸之间的地带称之为“远西部”。美国开发西部的过程中,有两个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时期,一个是1860— 1890年之间,这一时期开发西部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皮货贸易、土地投机以及奴隶主庄园的扩张,这30年间,美国人占据了4.3亿英亩土地,耕种了其中的 2.25亿英亩,并且在西部土地上成立了10个新的州;第二个时期是1930—1970年之间,自罗斯福新政以来,美国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法规,成立专门机构,加大对西部财政补贴和资金投入,实行各种优惠政策,进行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发展军工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极大地改变了西部的经济结构,使得美国经济重心逐步西移,东西部经济发展趋于平衡。

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1)实行联邦“公共土地”政策鼓励开垦

主要包括1862年通过的《宅地法》,该法规定每个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或宣布愿意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只须交纳10美元手续费就可以免费获得无人居住的政府所有土地160英亩。只要定居和开垦5年,土地就永远归其所有,并且可以出售;也可以在居住6个月之后,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每英亩1.25美元购买。1873年通过的《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规定,只要在自己的地产上种植40英亩树并保持10年以上,就可获得160英亩联邦土地,1878年又把造林面积降低到10英亩。1877年颁布的《沙漠土地法》规定,政府向那些愿意在干旱土地上修筑部分灌溉沟渠的人,以每英亩25美分的低价出售640英亩土地,而且可以在3年内付清。1878年实施的《木材石料法》规定,允许把不宜农耕、但有出产木材和石料价值的土地,以每英亩2.5美元的价格出售,每人限购160英亩。

(2)建立专门机构和配套法规保障政策实施

20世纪60年代,美国对西部地区的开发进入新的阶段,先后成立了地区再开发署和经济开发署等专门机构,负责落后地区的开发工作,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令,其中主要有1961年的“地区再开发法”,1962年的“加速公共工程法”和“人力训练与发展法”,1964年的“经济机会均等法 ”,1965年的“公共工程与经济开发法”、“阿巴拉契亚地区开发法”以及1972年的“农村发展法”等。此外,联邦政府还确定了开发落后地区所应遵循的基本战略。这些战略主要有:一,综合战略,既通过广泛的财政、货币政策等综合措施,使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保持高的增长率。二,减缓痛苦战略,即通过失业津贴、医疗保健方案,公共援助等长期和短期援助,消除落后地区的困境。三,根治战略,即通过地区开发计划,职业训练和教育,促进落后地区自我发展。

(3)利用军事工业生产拉动经济发展

联邦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向西部倾注财力,其中一个主要的方式就是增加军事订货合同。二战前夕,美国政府在确定军事工厂与基地时就优先考虑将其设在西部地区。二战期间,军事工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该地区的发展,侵朝战争和侵越战争期间,国防开支剧增,成为联邦政府财政支出中的最大项目,从而导致大量国防开支源源流入西部地区,大大加速了它们的经济增长。据统计,从60年代到80年代,美国西部所得防务合同始终保持在40%以上,最高年份曾达到60.6%。按人口平均计算,该地区所得防务合同远远超过其他地区,1975年联邦政府在各地花费的防务开支,中西部人均为207美元,东北部为309美元,南部11州为412美元,包括加州在内的西部高达623美元,为中西部的3倍。

(4)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美国西部地区土地价格低廉,资源丰富,气候温和,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非常适合宇航、原子能、电子、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工业的发展。二战以后,西部和南部抓住美国大量军事工业转为民用的契机,迅速发展了宇航、原子能、电子等高科技产业。美国几个最著名的高新技术工业科研生产基地,如加州的“硅谷”、北卡罗来纳的“三角研究区”、佛罗里达的“硅滩”、亚特兰大的计算机工业等都位于西部和南部。根据美国国会技术评价局的统计,1972—1977年间高技术工业就业人数净增最多的10个都市地区有8个位于西部,只有2个位于东北部的马萨诸塞。

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对我国进行西部大开发的几点启示

(1)灵活优惠的土地开发利用政策有助于推进我国西部大开发进程

19世纪美国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向西部迁移,制定了灵活多样的土地开发优惠政策,极大地推动了西部开发的进程。这一时期陆续出台的《鼓励西部植树法》、《沙漠土地法》等规定,只要在西部地区种草植树或修筑灌溉沟渠达到一定面积和一定时间,就可低价或免费获得一定面积土地。美国因为土地可以私有,当然可以通过赠送土地的方式来鼓励开发落后或贫瘠地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不可能用同样的方式来鼓励西部开发,但是完全可以制定其他多种优惠政策来调动西部开发的积极性。可以考虑将一定面积待开发治理土地以低价、无偿或先期注入资金扶持的方式,承包、分租或批租给某单位和个人,在治理开发的前期给予贷款、补贴、贴息、雇佣工人工资、医疗有保障等政策,规定几十年不变,承包或承租者拥有充分的土地使用、转让、和经营管理权。政府的目的就是先投钱,慢慢少投钱到不投钱,鼓励、养活并稳定一部分人长时间甚至一生以植树种草、治理土地为业,等到土地治理开发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时,政府通过各种手段鼓励承租者将所得利润用于土地更大面积的治理开发,而决不收取利润,一直到形成土地开发的良性循环。

(2)中央政府应因地、因时制宜地赋予我国西部各省更大的自主权

美国开发西部过程中,除了联邦政府采取了大规模的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政策外,州、县等地方政府具有相当大和灵活的自主权,很大程度上吸引了企业的进入,巩固了美国西部开发的经济基础。我国西部在财政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进出口等方面占全国的比重较低,不可能指望西部近期内为国家做出多大的贡献,因此应该放开对西部各省的僵硬的“一刀切”管理模式,允许它们拥有更大、更多的政策制定权,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遵纪守法的原则下,敢闯敢试,多想多干,谁能实现自己的迅速发展,谁能减少对国家的依赖和对中央财政的负担,谁就是正确的,谁就是值得发扬光大的。例如,是否可以允许西部部分省份拥有自己制定税收政策的权力;能否考虑西部部分省份在项目审批、进出口企业登记、企业上市、开发区设立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还可以考虑赋予西部各省在对外开放、设立边境自由贸易区、引进外资方面更大的权力;另外,在发行地方债券、建立地方银行以及设立地方证券场外交易中心等方面,可以考虑给予西部各省更大的权力和优惠。

(3)重视发挥高科技产业对我国西部产业结构调整的拉动作用

美国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发战争财,发展了一批具有相当技术水平和规模实力的军工企业,这些军工企业大都分布在美国的西部地区。进入冷战时期以后,美国大量的军工企业转为民用,利用原有的军事高科技基础,再加上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以及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西部地区以宇航、原子能、电子、生物等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迅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美国西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步伐。我国西部地区早在“三线”建设时期发展了相当一批出于国防考虑的重化工业和军工企业,奠定了西部地区相对雄厚的工业基础,但由于没有利用军转民时机,大力提高技术层次,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以目前整个西部的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工业效益不够理想。西部地区应该利用原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工业基础,在个别地区、个别行业集中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使其成为带动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龙头”。例如,西部地区拥有酒泉、西昌两个卫星发射中心,西安飞机制造基地,重庆钢铁和汽车生产基地、兰州石油化工基地等等,都可以为发展高科技产业提供技术和人才,西部地区也可以通过建设自己的“硅谷”来提升自身的产业层次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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