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买房: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要求多严格?
2017-04-17
子女买房提取父母公积金被要求证明“我爸是我爸”,这则消息近在网上被传得沸沸扬扬,乍一听觉得当事人又是一位“奇葩证明”的受害者,可是我们抛开舆论的偏见来看,里面也有不少购房者们需要注意的问题。
吴先生今年50岁了,在上海的一家国企上班收入稳定,儿子已经参加工作了,他和妻子还有几年退休,但是要是延迟退休政策下来的话,可能还得多工作几年,多交几年社保,但是夫妻二人的公积金账户上还有不少余额,但是现在住的房子房贷早已经还清,留下大笔的公积金躺在账户里面,加上近人民币贬值,吴先生担心等到退休再把公积金提出来,那时候购买力就不高了,倒不如现在提出来,但是就是不知道以什么名义提取。
“后来听同事说,儿子已经大了,到了快该成家的年纪,我可以以儿子买房的名义提取我跟妻子的公积金。”吴先生说,“但是等我去公积金中心咨询过才知道,子女购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直系血亲可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
这不咨询不要紧,一咨询更坚定了他取公积金的决心,于是就紧锣密鼓的开始找房、看房,签合同,然后就着手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是到了这关键的一步又出现了问题:“公积金中心说,我作为主贷人,产权证上必须有我的名字,儿子作为共同借款人必须是跟我在同一户口本上一年以上。这可糟了,儿子的户口一直在乡下老家,买了现在的房子后只把我跟爱人的户口迁了过来,以前的老户口本人家不认。”
眼看着到嘴边的肥肉就要没了,吴先生缠着公积金中心,获得了解决办法:去派出所开具关系证明,证明儿子跟自己的关系。说时迟那时快,为了快到手的公积金,吴先生发动了全家来帮忙,儿子去开证明,吴先生跟妻子得去跟卖房子的业主去沟通,让她能理解一下,多等些时日。折腾了大半个月,终于搞定了证明和业主,进入了申贷环节,经历了漫长的等待终于拿到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