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村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性住宅,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所以有很多符合条件的买房都会去申请经济适用房,那么,顾村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又要如何申请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了解下。
一、顾村经适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去申请购买经适房:
(1)家庭成员在本市确实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4)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二、如何申请顾村经适房
首先要关注告示区房管局会同区拆迁部门。市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媒体逐批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址、面积等情况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区房管局会同区拆迁部门在拆迁现场或相关街道办事处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政策及房源情况进行告示。
然后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在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以下要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上年收入证明;
4、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定的《**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协议”已交回房屋拆迁单位的,拆迁单位应向申请人提供“拆迁协议”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加盖拆迁单位公章。
以上就是顾村经适房申请条件和申请的大致步骤和所需材料,大家在申请顾村经适房的时候要关注市房管局的信息公布,并且申请后还要关注后的公示,以便获取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