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培训心得总结

2017-06-18

监狱人民警察就是在劳教所的劳教人民警察。以下小编为你带来监狱人民警察培训心得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监狱人民警察培训心得总结篇1

20xx年在昆明市劳教(强戒)所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所印发的《昆明市劳教(强戒)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扎实有序推进民警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现将此次活动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认真参加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养。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素质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做到认真参加学习,深入监管一线,抓好生产安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有效地带动其他民警工作积极性,确保所管安全不出问题。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能够更好的把握大形势大政策,明确政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所担负的职责,对于指导日常工作有着异常重要的意义。政治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清醒和自觉,坚定不移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全面准确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自身执法能力,是完成各项工作的保障。

二、是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是人们尊重并自觉服从法律的思想意识,这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通俗的讲就是要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进而做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因此,我一定要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又能自觉依法办事。不断的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尽快的适应当前严峻的监管形势,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三、是理论结合实践,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对十八大精神的进一步深化,是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一次大促进。因此,要深刻学习领会活动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全面加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实效,扎扎实实的做好基层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构筑和谐融洽氛围,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自身存在的不足

1、由于从事戒毒学员的管理工作,工作中容易出理急躁的情绪,缺乏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

2、身上仍然存在着工作态度不积极,缺乏进取心和主动完成本职工作的积极性,惰性较强。

3、由于长期在一线加班加点,身心较为疲惫,导致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性不够。

以上是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的问题,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成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做出贡献。

监狱人民警察培训心得总结篇2

近日本人系统地学习了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后统称为《处分规定》),通过学习感到它是规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和行政行为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也是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纪律建设最全面、最具体和最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通过学习是自己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纪律作风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处分的颁布实施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一、《处分规定》的颁布和实施是严明警察纪律的需要。

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是党领导下的人民警察队伍,作为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中央三部门根据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颁布《规定》,更是从细处着眼、从实际出发,明确了我们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特殊纪律要求,强调了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为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纪律化作出了制度上的硬性要求,确保了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有规可依,强调了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违规必纠。此举必将打造出一支更具执行力、战斗力的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队伍。

二、《处分规定》的颁布和实施是保障警察和服刑人员权利的的需要。

《规定》在对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做出纪律要求的同时,也是在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人权。虽然罪犯和劳教人员因违法犯罪而失去了人身的自由,但他们的合法人权仍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对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法定职责时,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必须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人权不受侵害,尊重罪犯和劳教人员的人格尊严。在监狱和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监管过程中,保障人权尊重人格下的帮服工作,必将更有利于罪犯和劳教人员的改过自新,必将更有利于监所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

三、《处分规定》的颁布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监狱劳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是服务建设大局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牢牢抓住监狱劳教工作这一重点。此次颁布的《处分规定》,顺应新形势对监狱劳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于进一步提升监狱劳教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处分规定》颁布是加强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大力加强民警执法能力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队伍中也还存在一些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此次颁布的《处分规定》,对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侵犯罪犯劳教人员合法权益、滥用职权等八种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学习贯彻《处分规定》,既有利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防患于未然,又可以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提供清晰明确的规范和指引,进一步健全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处分规定》的颁布是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水平的有效载体。

《处分规定》第六条对派驻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构查处所属系统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授权。这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改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对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职责、新任务和新要求。

六、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是我对纪律的要求和工作的态度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有自己的纪律。如果违反了纪律同样会受到处罚,在纪律与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如果违反了纪律、法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相关处罚。为此,我应当认真、仔细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道哪些是允许的,那些是违反纪律的,哪些是违反法律的。只有明确了自己的行为界限,才能做到不踩线,不越界。用纪律的条款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其次,我们应当正确的认识到,我们是罪犯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服务者。罪犯也有人格尊严,他们正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他们也需要人格上的尊重。再次,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最大任务是将服刑人员管理好,坚决杜绝脱逃事件的发生。这项工作需要罪犯在服刑期间,向其讲解脱逃的后果,从思想上杜绝服刑人员脱逃思想的产生。并鼓励服刑人员的举报行为,对举报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奖励,使得服刑人员不敢脱逃。从自身来讲,要做好日常的巡视、管理工作,思想上绝对不能麻痹大意,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绝对不能产生半点疏忽。作息时间要严格执行,劳动工具要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与回收,对于可能产生安全威胁的用具艰巨没收。从硬件上杜绝脱逃事件的发生。

七、通过学习要树立“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严格执行《处分规定》就是对警察最大爱护”的理念。

本人将牢固树立“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严格执行《处分规定》就是对警察最大爱护”的理念,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司法部“六条禁令”和《处分规定》认真开展 “五找五问”。即:找思想差距,问一问有没有崇高坚定的理想信念;找作风差距,问一问有没有扎实牢固的宗旨意识;找执法差距,问一问有没有全面正确的法治理念;找能力差距,问一问有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找动力差距,问一问有没有创先争优的工作激情。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加深对贯彻执行《处分规定》的理解,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尽快适应《处分规定》的要求,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总之,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使我从思想上得到了足够的认识,从行动上有了规范指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处分规定》办事,严格要求自己,走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监狱人民警察培训心得总结篇3

最近通过学习《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深有感触。我认为,《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作为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三部门联合制定颁布的重要部门规章,它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监督、规范和保护,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纪检监察机构依法、文明、科学执纪的工作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纪律保障,同时也对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我们应该看到,随着法制的健全和公众关注度的提高,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透明,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劳教系统中一些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甚至执法犯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违法违纪案件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极大地损害了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处分规定》既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高压线”,也是保护警察合法权益的“防护线”,应引起每名警察的高度重视和自觉遵守。

我觉得通过这次学习贯彻《处分规定》这个专题,着力突出了针对性和指导性,起到了培训骨干,打好基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指导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司法行政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回去以后,要继续深入学习,作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先进和表率,引领和带动本单位本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为正确适用和执行《处分规定》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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