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在青岛购房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贷款期间是否可以办理?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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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又称购房入户,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

那么在青岛地区购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呢?

1、房屋产权人:书面申请、《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2、产权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市迁入市区的须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青岛市以外迁入市区需产权人或随迁人员在青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证明、工作状况证明。

3、配偶随迁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4、子女随迁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达到结婚年龄的需同时提供未婚证明;成年子女需提供工作状况证明。

5、贷款购房并已还清贷款的: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及明细。

贷款期间是否可以办理购房落户呢?

青岛市区外人员在市区购买二手房的,如果有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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