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是什么_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

2017-05-18

创新创业政策是现在很需要多多关注的,大学生做创业就更加需要关注了,创新创业政策现如今有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汇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及最新就业政策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给予场租等优惠和创业指导服务。

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具体是指哪些?

实行非禁既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严禁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开展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集团登记改革,依法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税收优惠有哪些程序?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创业补贴的对象有哪些?

(1)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省内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含“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

大学生开办“网店”享受创业补贴,应符合哪些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的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1)创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实体个人或领办人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3)开办“网店”的个人或领办人,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向平台所属高校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填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创业的大学生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1)创业项目的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或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2)创业实体个人或领办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3)开办“网店”的个人或领办人,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或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4)农业职业经理人应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填写《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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