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范文

2017-05-26

招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范文一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北京光华五洲纺织集团公司委托,对生产车间及附属设施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生产车间及附属设施项目绿化工程

1.2招标人:北京光华五洲纺织集团公司

1.3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

2.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2.3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外地进京企业须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2.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

3.1投标申请人需在2015年1月16日至 1月20日9: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1010室现场报名。

3.2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4);外地进京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5)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请携带法人证明书)、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公告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1010室

联 系 人: 田德安

电 话:18500185512

传 真:88239462-206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年月日

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范文二

临江新区滩涂自来水厂厂区绿化项目已经临江新区立项,工程即将实施,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种植红叶石楠、红叶石楠球、高杆女贞、矮生百慕大追播黑麦草,项目总投资约12万元。

二、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3、具有绿化施工经验。4、其他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所申报的内容真实有效。

四、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一式叁份)并装订成册: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所在社保机构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3年度社保缴费明细;绿化施工业绩至少一份。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前五项带原件核准及复印件上盖单位红章。

五、报名地点与时间:

招标代理: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海门市区锦绣花园501幢706室

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8:30—17:00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81290599

招标人:海门市临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顾卫华 电话:13806280991

海门市临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3月31日

绿化施工招标公告范文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岛绿化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投资约500万元,面积为11.8公顷,建设内容为景观绿化。

2.2建设地点:淇水大道西侧、淇水樱花园北侧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相关验收手续的办理和移交。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生态岛绿化工程)

2.7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014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类似业绩至少一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出现不良行为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3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既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2-68755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0392-223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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