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2017-05-10

二套房买卖只是在税收上加以限制,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很多人存在对二套房的误解,以为在限购令的约束下二套房是禁止买卖的,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以及户主的情况,那么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重庆购买二套房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重庆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重庆购买二套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以及购买二套房要提供哪些材料的介绍了,夫妻双方购买的二套房财产好是有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