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增加工龄工资项的通知2014
2016-11-12
导语:工龄工资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等作用,下面是公司的增加工龄工资的通知
关于增加工龄工资项的通知
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待遇,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召开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总经理李杰伟提出要提高公司人员工资待遇,全体与会人员围绕怎样提高公司人员工资待遇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终决定增加全体人员工龄工资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龄工资项标准及发放方式
工龄工资分为一级工龄工资、二级工龄工资、三级工龄工资、四级工龄工资等,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逐年增加级别。
一级工龄工资为100元,二级工龄工资为200元,三级工龄工资为300元,四级工龄工资为400元,以此类推十级工龄工资为1000元,没有限额。
工龄工资和个人工资一起每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二、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凡进厂新员工,自进厂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12个自然月,第13个自然月起,发放一级工龄工资,标准100元(即每月在个人工资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一级工龄工资发放满12个月后,自第13个月起,发放二级工龄工资,标准200元,以此类推。
本方案实施前,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发放一级工龄工资,满2年的发放二级工龄工资,满3年的发放三级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晋升按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三、特殊说明
离职辞退员工,第二次进厂工作,工龄工资计算周期从第二次进厂工作之日算起,员工请假期间工龄工资不予发放,本月请假超过20天以上,本月工龄工资扣除,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工资晋级时间。
工龄工资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即1月份工资开始增加工龄工资项。
安徽杰尔斯工贸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