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的量刑标准2016

2016-12-02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金融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金融犯罪的量刑标准2016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诸如洗钱罪、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

金融犯罪是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而产生的一类犯罪,就我国刑法体系而言,金融犯罪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是包含在经济犯罪中的一系列犯罪的总称。这类犯罪涉及金融领域,且犯罪行为指向的社会关系均为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因而在理论上称之为“金融犯罪”。按照刑法学上的定义,金融犯罪是指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金融犯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的两节: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第五节的金融诈骗罪,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中的骗购外汇罪。

由于金融犯罪中涉及的罪名较多,本文仅从常见的罪名来论述其量刑标准。根据所涉及罪名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的不同,可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主刑以及不同的附加刑。具体如下表:

金融犯罪的量刑标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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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的新特征

犯罪主体多元化

不仅仅是各商业银行时有金融犯罪案件发生,行使监管协调职能的人民银行系统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样发生各类金融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活动遍及整个金融行业。其犯罪主体不仅涉及自然人,还涉及单位;既有懂金融专业知识的人员,也有不懂金融专业知识的人员;既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有非金融机构的社会闲散人员;既有国内不法分子,也有国外不法分子。金融犯罪的隐蔽性

1.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多数金融犯罪是采取欺诈行为,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暗藏危机。

2.金融犯罪危害结果的隐蔽性,金融犯罪的危害结果往往是过一个时期以后才出现。

3.犯罪主体身份的隐蔽性,犯罪主体多为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以合法身份为掩护,乘熟悉业务之便或执行业务之机违反金融法规、制度或者利用法律与管理制度上的疏漏伺机作案,不易被人怀疑和发现。

金融犯罪的智能性

金融犯罪是一种带有明显智能型的犯罪,犯罪手段具有复杂性。犯罪人除了利用金融方面的知识外,还利用高技术、高科技手段作案,还有一些是利用国内联行、国际信贷结算业务等作案,其智能性高于一般刑事犯罪。

金融犯罪后果严重

金融犯罪贪婪性增强,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对经济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远非其他经济犯罪可以比拟,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犯罪数额巨大,20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案值一般在几千元、几万元之间,上百万元的仅为个别现象;进入九十年代至今,数十万元的案件较为普遍,数百万元、数千万元、上亿元的案件时有发生,其数额之大,损失之巨,令人触目惊心。

2.情节严重,损失一旦发生,将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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