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2016-12-26

近几年来,中学生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也愈来愈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一定的界定,但还存在着其他诸多危及中学生交通安全的问题。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安全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学校办公室确定一门卫负责本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镇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学校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组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

6.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保卫科。

二、学校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和学校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镇安全委员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学校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四、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和地区安委

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五、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领导

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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