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雾天行车五项注意事项
2016-11-12
雨、雾天安全行车,五项注意事项:
一是在雨雾天行车时,请您不要忘了开启防雾灯,防止后车追尾。
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车灯提高能见度。雨、雾天行车前,应将挡风玻璃、车头灯和尾灯擦拭干净,并检查雨刮器、灯光装置是否完好,决不可在雨雾中行车时车辆雨刮器、灯光装置残缺不全或损坏。在行驶中应打开雾灯、尾灯、示宽灯和前照灯(近光)。不能使用远光灯,因远光光轴偏上,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如同隔着磨砂玻璃一样,反而什么都看不见了。雾天行车可以靠路面的白色车道标线以及前车的红色尾灯来引导视钱。
三是当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四是当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五是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另外,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或就近驶入服务区休息,等待雾散后再行车。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雾灯的机动车辆,必须就近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尽量靠边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光灯,并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