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出差管理规定3篇
为使公司出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出差任务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补贴等支出标准,规范相关费用报领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制度人员出差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人员出差管理规定1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人员出差管理规定2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人员出差管理规定3
1、目的
为使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出差任务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补贴等支出标准,规范相关费用报领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制度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员工。
2.2 经公司同意外来xx面试的人员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2.3 经公司同意外协作单位的人员来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3、出差管理办法的内容
3.1 定义:因公工作、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离开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过12小时且不满90天均视为出差 。
3.2 出差管理办法包括:出差任务、出差费用支出及报销。
3.3 差旅费支出管理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差旅费用的审批、借支、核销事项。
3.4 差旅费用明细项目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出差补助。
3.5 差旅费用标准有公司统一制定,支出须编入项目预算。
4、出差任务批准
4.1 公司员工出差,需提前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出差审批单》,审批单需要根据出差任务列明出差原因、各项估计支出费用,《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要求统一编制表格作为附件下发使用。
4.2 公司员工出差,报经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出差。
4.3 因急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出差,需电话通知办公室备案,以便按公司规定出差费用报销出差的开支。
5、差旅费借支
5.1公司员工出差,凡经审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垫付,回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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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经办人持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必须在规定地方签名,填写好规定的内容、需要转账的填写好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5.3 出差期间任务有所变动,延长出差时间或增加表格出差地点的,出差人员必须电话向公司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未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意的一律视为旷工;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意的,返回后需要补办《出差审批单》,未签字补办《出差审批单》的,财务部对出差支出不予报销。
5.4 对于借款额明显高于公司规定标准的,财务部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费用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借款。
6、差旅费用标准
6.1 公司员工出差城际间交通费(含灵武市)、住宿费实行按职务限额凭票据实报实销的办法,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时须附酒店或宾馆的住宿结账清单。购买高价票的,高出票面价格部分一律自理。
6.2 经批准自驾私车作为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费、车辆维修费由办公室在出差前核定,过路桥费、停车费用实报实销,补助中的市内交通费用不在另行报销。
6.3 出差市内交通费、伙食费、通讯费以定额出差补助形式发放,包干使用。出差补助发放天数按离开银川市公司至返回银川市的日期连续计算(如有接待,补助不计),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如果出发和返回当日超过10小时计两天,下午13时后出差或下午13时前返回者,当日定额出差补助按半天计算,当日往返,离开公司超过10小时计一天补助。
6.4 出差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办理
6.4.1 公司业务招待规定:项目部、出差人员因公需要业务招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时需要提前和办公室进行申请报备,如果不能进行书面填写报备表的,可以在事后10天内进行补签手续,过期办公室可不予报销,说明需要业务招待人数及业务招待发生的原因,并经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
6.4.2公司业务招待费用规定(不含酒):公司高管业务招待费的标准150元每人,公司中层业务招待费的标准100元每人。
6.4.3公司业务招待用酒规定:公司高管业务招待用酒的标准双沟圣坊,公司中层业务招待用酒的标准双沟珍宝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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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出差人员在出差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办理,同时在补助中按出差人员人数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补助。
6.4.5 一般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凭实际消费发票进行报销,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经手人自行解决,业务招待费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如:为招投标等)可以事后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据实进行报销,报销必须凭实际消费发票。
6.4.6 原则上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要求公司参加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一项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超出两次。
6.4.7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凭实际消费发票进行报销时,必须有公司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总经理签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费还需公司总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
6.5 出差的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银川市以外)、伙食费、通讯费的报销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所有标准根据公司办公室制定,总经理批准的标准统一执行。
6.5.1 原则上员工乘坐飞机出差的,如无公司车辆接送,应乘坐机场大巴到达机场、市区。
6.5.2 费用包干的项目计算方法:补助 = 标准x 出差天数,出差天数即从出发到回到本市区实际占用天数(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
6.5.3 同性别两员工一起出差,原则上应同住一间标间,住宿标准采用两人中职级最高人员标准执行。
6.5.4 住宿饭店优先考虑全国连锁的快捷酒店、旅馆,费用按公司办公室确定的标准执行,费用在范围以内的实报实销;因工作需要,住宿标准超过公司规定的,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执行,未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住宿标准超过公司规定的部分,自行承担。
6.6 因公出差需要购买飞机票、火车票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订购,除因特殊原因并经公司领导同意的除外,其余渠道订购飞机票、火车票办公室一律不予报销。
6.7 员工出差有外单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报销住宿费用。
6.8 出差补助标准:出差补助计算天数即从出发到回到本市区实际占用天数(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
6.8.1 伙食补助按每人每餐20元进行补助,一日三餐计取;
6.8.2 出差过程中市内交通、通讯补助全国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补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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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住宿补助标准:全国大中型城市,总经理住宿标准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标准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层住宿标准按400元每天,一般员工住宿标准按280元每天计算补助;其他城市,总经理住宿标准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标准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层住宿标准按240元每天,一般员工住宿标准按150元每天计算补助。
6.8.4 公司高管: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公司中层管理者:公司项目部经理、预算部经理、
采购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设计部经理。
6.8.5 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相关人员按制度严格执行。
7、 附则
7.1本制度由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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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