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争目标管理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新的计划,如何制定双争目标管理工作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双争目标管理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双争目标管理工作计划篇一
根据总队“双争”实施细则,支队党委决定在全市消防部队开展“争创先进单位、争当优秀士兵”活动(简称“双争”活动),以推动××××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面发展,为使“双争”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双争”活动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全省第二十四次公安会议精神,以《关于全面推进××××的实施意见》、《公安消防部队大队(科)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中队建设标准》和××××为依据,紧紧围绕“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支队”的奋斗目标,按照着眼建设、注重经常、科学组织、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平时积极争创与年度全面考核相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双争”活动,不断推进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开创××××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新局面。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正原则。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可积极参与“先进单位”、“优秀消防卫士”的推选工作,都有推选和被推选的权利;坚持先进性标准,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公正评选程序,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官兵监督,保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平时工作与评时成绩相结合原则。争创“先进单位”和争当“优秀消防卫士”,既要注重考核时的基本情况和基本评价,更要重视平时的工作表现和情况反映,坚持争在平时、比在平时,把“双争”活动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
3、坚持全员参与、全部纳入原则。全市消防部队每个单位和每位官兵都要积极参与“双争”活动,成为“双争”活动的主体,以优异的成绩和突出的表现争创“先进单位”、争当“优秀消防卫士”。全市消防部队的各项建设和各项工作都要统一纳入“双争”活动之中,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单位的工作和个人的表现,除条令条例和公安机关统一开展的单项评比、争先创优活动外,不搞其他单项工作评比表彰。
4、坚持以着眼建设、促进工作为原则。开展“双争”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加快消防部队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各项工作,实现三年奋斗目标。在开展“双争”活动时,一定要结合部队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讲求实际效果,使“双争”活动切实起到推动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作用。
三、“双争”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双争”活动取得实效,支队成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消防部队“双争”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
四、“双争”活动目标
以学习“***”为动力,大力实施××××,按照《两个标准》促进基层建设,狠抓××××落实,通过全体官兵的努力,确保20XX年有85%、20XX年100%的基层单位达到基层建设标准,20XX年全面巩固建设成果,涌现一大批先进单位、标兵单位和优秀消防卫士。
五、“双争”活动考评内容
“双争”活动考评的主要内容分四个方面,即基础工作、年度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奖惩工作。基础工作,是指部队每年都要开展的工作,如部队党团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训练、防火灭火工作、后勤基本保障、基础资料和基本建设等工作。年度工作,是指本年度部署的专门工作,规定要在本年度内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年度工作部署为准)。临时性重要工作,是指年度工作未作部署,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上级指示临时安排的,又必须抓好落实的工作任务。奖惩工作,是指一年来本单位或个人被部队和地方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授予各种荣誉和褒奖表彰情况,以及在部队、在社会因各种原因受到批评、处理,或发生各类纠纷、事故、案件等情况。
双争目标管理工作计划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工作主题,切实加强台办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通过“双争”目标管理,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提供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思想政治建设
(一)政治理论学习
①学习时间: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排定的内容抓好各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其它各类学习,如周二晚上和周五下午为台办学习时间。
②学习内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报告,党建方面的具体知识和法律法规、涉台业务知识及上级安排的有关学习内容。
③学习要求:学习要有内容,有记载,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得缺课。
(二)思想政治教育
①教育内容:十六大主题教育,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及有关党建内容。
②教育方法:集中教育和自学相结合,辅导和中心发言相结合,调研和心得相结合,并建立互学对子,每年不少于2次谈心,领导干部上党课全年不少于2次。
三、组织建设
①支部班子建设:明确支部分工、团结协作,责任明确,积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及时搞好换届和支委的改选。
②民主集中制建设: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坚持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