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政策_江西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7-05-11

江西农村有什么关于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吗?江西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是什么内容?江西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江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这不是有了职工养老保险了嘛。”69岁的老人爽快回答,“有了它,1个月养老金七八百呢,不打工生活也没啥问题了。”

在江西宜春,伴随着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20多万名易细堂式的农民告别了之前因失去土地而生活紧张、对养老问题提心吊胆的日子,迎来新的生活。

长效保障机制5分钟“分娩”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近年来,宜春市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该市共有被征地农民25.87万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者5.12万人。

虽然征地时农民都得到了一笔补偿款,且每月可按规定领取一定额度的失地补贴,但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减少和较低的补贴,却使众多失地农民陷入初期暴富、后期返贫的境地。如何为被征地农民尤其老年人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就成为摆在宜春市决策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自2006年起,宜春市就在江西省人社厅和相关专家的指导下,多次对各县市区的17万多名被征地农民进行调查测算,同时组织人员到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南宁市,以及本省景德镇、抚州、南昌县等市县进行考察。在市人社局历任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下,2014年8月,宜春市成立了由市长蒋斌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还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人社、国土、财政等15家单位。

“2014年,在宜春市政府常务会上,《宜春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甫一亮相,就得到了领导层的高度认可,不到5分钟,就审议通过。”宜春市人社局农保科科长龙柏青介绍。

财政补贴资金10亿元支出

《办法》

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保时,享受江西省规定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总额60%的补贴。因此,“找钱”就成为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一道难题。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关系民生,事情再难也要办,财政再紧张也要支持。”市领导的暖心话,让人振奋。

江西省宜春市规定,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应按每亩6000元的标准,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先存入市人社局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截至目前已收到预存资金2681万余元。同时,宜春市还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10亿元的补贴资金用于推进失地农民的参保工作。

为尽快帮助失地农民认知政策,宜春市人社局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工作的通知》的同时,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实现了“报刊上有文、广播中有声、电视上有影”。

更周到的宣传工作体现在“面对面”上。

“我参加的培训会少说也有十来场了,至于走村入户更是数不清。”宜春市社保知识“大拿”——市社保局副局长谭毅言语中有疲惫更有骄傲。政策培训会上,当面对由各区县人社局长、社保局长、乡镇劳动保障所长组成的“学生”时,谭毅讲授制度制定的背景、政策落实的意义、动员中应采取的方法。当面对一名名失地农民,谭毅则立即调换“频道”:“老表,你别看一次缴两万多元,但你两年多后就能‘够本’,多划算啊!”。这样的培训,老百姓愿意听、能听懂。

工作快速开展零距离服务

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大塘社区被征地农民易细堂在了解了有关政策后,心里有了底:参加这保险,划算!

1月初早8点,易细堂按照社区干部的通知,从家里步行出发,七八分钟后就到了经办地———社区居委会。

排队领号、出示身份证、刷卡缴费,仅仅十多分钟,他就被工作人员告知:事情办完了。

高效的经办服务让老人很惊讶:“真办完了?没落下啥?”

原来,为实现参保服务与失地农民的“零距离”,宜春市社保局在人手紧张、日常工作量大的情况下选调精干力量,协同银行、社区工作人员,一个县一个县地走,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地转。

“现在我们经常晚上八九点才能回到家,但没有一个人抱怨,大伙心里有一个共同的信念,为了被征地农民,这些付出,值!”宜春市社保局局长黄学文说。

各层次、多环节全力以赴工作的结果,是宜春市被征地农民参保快速开展。截至目前,宜春市宜阳新区已完成符合领取待遇老人的参保缴费工作,其他县市区的此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身份认定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人才网

江西养老保险新政策

江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江西省就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进行了江西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试点工作,到1996年,全省共有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到1999年,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项工作进入了整顿期。直到2002年,省政府明令停止缴费,自此,江西省农保基本上陷入停滞状态。

2008年,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要求,江西省决定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2009年12月,江西省已经确立在新建等11个县(区)开展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试点工作。凡年满60岁的老年农民,只要家庭子女缴费参加新农保,就可每月获得55元的养老金;年满16岁、不到60岁的农村人口,每人每年可自愿缴纳100元到500元的养老保险费,政府将按照每100元补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多缴多补,年满60岁后就可每月支取养老金。农村重度残疾人的100元最低保险费由政府代缴。预计到2020年,新农保将在全省农村实现全部覆盖,惠及400万60岁以上老人和2200万适龄农村居民。

江西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缴费标准

江西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100元/年、200元/年、300元/年、400元/年、500元/年,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江西农村养老保险只限于年满16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省县(市、区)都会对参保人予以一定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会因不同的地区而有所差异。此外,政府会对重度的残疾人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为了鼓励广大中青年参保,政府规定对缴费超过15年会增加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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