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奖励决定
奖励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给予肯定与表扬,使人保持这种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表彰奖励决定,供大家参考!
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一
各教工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理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经各系(部)按相关条件评选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樊玫玫、范馨月、白忠臣、陈跃刚、刘艳辉、李丽勤、彭定涛七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这次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是我院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他们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研究,是全院教师学习的榜样。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教师继续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贵州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贵州大学理学院
年1月4日
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二
各室、部、中心: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协的关心支持下,我单位各部室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三服务一加强”为主线,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重点,以科普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为中心,改进作风,创新思路,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考察,经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普及部被评为2012年度科协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三名同志被评为科协工作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奋发有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再创新佳绩,为全县科普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1月22日
表彰奖励决定范文三
一年来,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隆重庆祝第30个教师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庆化学校等26个“全市先进集体”、窦兴文等2名“全市功勋校长”、田巧荣等9名“全市功勋班主任”、陈丽娟等53名“全市教育名师”、段兰峰等11名“全市模范校长”、李波等47名“全市模范班主任”、安永建等95名“全市模范教师”、苟永刚等15名“全市先进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发扬热爱教育、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激发和带动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要求,强化保障,加大投入,关心教师生活,尊重教师劳动,支持教师专业发展,鼓励教师自我发展,在全市上下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不断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