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通过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理解,充分阐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的重要性,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可以大大地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预防、控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范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与生产现场有关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施工必须管操作”、“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股份”)及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所属项目经理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项目工会组织要根据《工会法》,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监督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 本责任制覆盖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适用于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 公司总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公司级负责人
第六条 董事长
一、董事长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召开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三、审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应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
四、在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应按国家和中交股份及二公局的要求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经理
一、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组织、督促和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确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实现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五、审批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审批公司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人员、物资投入的有效实施。
七、负责确定公司其他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检查履行情况。
八、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九、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定期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宜或奖惩做出决定,并督促检查落实。
十、安排制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并实施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励力度; 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的审查、处理。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别向二公局安委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和安全管理信息。
第八条 党委书记
一、履行党组织对公司安全监督职能。
二、在干部政绩考核中,把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纳入考核范围。
三、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党支部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纳入安全教育中并予以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公司安全生产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教育党员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六、领导、参与指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九条 总工程师
一、对公司范围内安全技术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公司的施工技术安全;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审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和大型机械化施工方案,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在组织制定公司施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以及审核科研、设计、施工等技术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设计时,坚持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四、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各项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领导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六、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七、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安全技术方面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技术措施。
第十条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公司安全总监)
一、是安全生产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
二、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上级各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三、布置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修订、健全并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布置、组织安全生产定期和专项检查,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保护(防范、防护)设施(物品)、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监督审查公司安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和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待遇情况。
六、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七、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八、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进行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督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九、主持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一、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施工生产领域内的安全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结合公司实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及其具体实施措施,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在检查、处理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时,同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六、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七、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八、参与公司生产领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主管物资设备副总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物资设备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物资设备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五、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主管市场开发副总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市场开发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市场开发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弟十四条 主管成本合同副总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成本合同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成本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第十五条 其他分管项目副总经理
一、是主管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二、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三、参与分管片区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负责审核公司及各单位的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第十七条 纪委书记
一、对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决议、指令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三、监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安全资金保障。
四、对安全生产上的严重失职、渎职及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六、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监督对责任人处罚决议的落实。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
一、在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
第二节 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上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例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指导项目安全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下达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控制目标,并组织各单位贯彻落实。
四、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推动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正常运行,收集有关信息反馈,做到持续改进。
六、负责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综合、专项检查,参加集团和局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技术业务问题,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情况。
七、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年检工作。
八、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管理专项方案、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公司总部、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监督、指导各项目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十、参与审核项目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十一、负责对公司安全方面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指导项目对安全管理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
十二、认真抓好每年的防汛、防台(暴)风、防暑降温、防其他特殊灾害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检查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装卸、运输、保管、领发、使用等安全工作,特别是对炸药库、雷管库、油库和大型配电房、锅炉、空压机等,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十三、参加新建、改扩建和大修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提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十四、组织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和突出事迹进行总结、交流、推广、表彰。
十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各项目年度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公司有关部门。
十六、负责将公司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整改、教育及其反馈、通报等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负责项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人保险及团体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组织本部门人员,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业、上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的同时兼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内容。
二、负责施工安全技术工作,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审查各单位施工中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在编制、审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同时要指导项目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指导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辩识,参与风险控制措施的评审。
四、监督项目对外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要求。
五、负责公司试验、测量、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
六、在对项目进行生产管理、工程质量、材料储运、机械设备使用的重点、专项检查时,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发现的较大问题可一并限期整改或指导解决,并及时通报项目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七、负责协调、指导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工作。
九、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人才录用、培养、使用计划,确保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
二、在对各单位领导人员考察中,应有安全生产业绩方面的考核内容。
三、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取证工作。
四、认真按照国家、上级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员工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
五、合理制定劳动时间,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六、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执行。
七、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负责组织各类各级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试、申报、注册等工作;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八、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在办理员工聘用时,执行体检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考核制度,经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工作。
九、制订或修订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时,必须包括安全技术内容,把安全技术作为考核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条件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或定级。
十、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指导项目对职业健康管理资料、信息的收集管理;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的制定,编制公司职业病清单,对重大职业病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职工的档案。
十一、组织公司机关、督促项目对职工定期体检,为职业病、年老、多病、伤残及医务部门检查不适合从事现职工种的员工办理工作调动和因工伤亡劳保事宜,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进行伤残鉴定和办理赔偿的具体事宜。
十二、负责办理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并办理赔偿的具体事宜。
十三、负责职业病、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负责协调办理事故善后工作。
十四、发生事故后,根据公司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十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奖惩决议,办理安全奖惩事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物资设备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物资设备方面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上级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参与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管理制度制订、修订工作,并督促项目严格执行。
三、负责制订重要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指导、督促项目部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
四、监督各项目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设备租赁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设备材料供应商安全管理、设备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加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
六、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中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采取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七、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持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员,杜绝无证操作。
八、负责机械设备技术方面的安全工作,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审查项目施工中采用新设备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对老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否则进行淘汰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九、负责对机械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时传达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把安全生产纳入公司工作具体议事日程,为生产创造安全环境。
二、对公司机关办公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负责机关办公楼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三、参与公司总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消防、治安等综合治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技术原因,提出改进技术措施。
四、负责公司综合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总部交通车辆安全管理。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市场开发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收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信息并向有关方提供记录进行资审。
二、在工程投标的现场考察、编制标书和确定报价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计入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成本合同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是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二、在审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资质时,对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资质进行评审,保证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审批项目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签订的施工合同时,同时审核安全生产方面的合同或协议。
四、在编制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成本计划的同时,要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预算内容,且数量不得少于项目合同总价中列入的数额之和。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预算考核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审核公司总部、项目有关生产经营计划中相应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二、审批公司总部、项目的预算成本时,会同安全环保部确定安全资金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预算到位。
三、会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财务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办法。
二、编制公司总部年度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时,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所需经费,专户核算,并监督所列费用的正确使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按审定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费用计划,负责公司内部安全资金的调度,保证各项安全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监督各项目安全资金支出及计量,确保支出满足要求的同时,归集计量及时。
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奖惩规定,督促各项目经理部按标准及时发放安全奖金,按规定收扣事故罚款。
六、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安全存放,必须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
七、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
八、负责财务会计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 纪检监察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监察职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事务,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三、为事故处理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维护公司和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对安全生产上的严重失职、渎职及腐败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审计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审计项目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上级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三、对审计出的安全管理方面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条 信息化管理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指导公司总部及项目网络通讯、网站建设方面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其落实、执行。
二、负责公司总部服务器主机房及其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擅动服务器、非法进入数据库,要加强病毒防护和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损毁。
三、负责公司机关内部网络通讯日常的安全管理、维护和保通工作。
四、负责公司网站安全管理方面模块开发,以及日常维护工作。
五、参与公司网络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党群工作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把安全生产当作大事贯穿于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坚持领导干部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导向,坚持安全思想教育常抓不懈,并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参加安全生产的讨论与分析会,保证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督促、研究。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及管理人员考核和党内创先争优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协助并监督公司行政贯彻国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法令,参加涉及员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
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和安全生产群众活动;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竞赛。特别是组织开展适合青工特点的经常性安全活动。可以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六、维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组织员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危害员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隐患,向生产经营组织及有关方面提出问题和建议。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收集、提交并监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女职工和特殊群体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总结交流经验,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和先进做法,积极组织开展增强员工安全文明意识的企业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八、对施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支持员工抵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行为及瞎指挥、盲目蛮干的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有明显隐患,将造成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时,代表员工向公司行政或现场管理人员建议停工解决问题或组织人员撤离。
九、发生事故后,参加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订措施,不断强化保证监督作用和政治思想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公司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基地管理中心
中心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总部办公楼、家属院内房屋、用电、用水、用气、防火、防盗、防爆有关设施和环境的安全及治安管理,负责基地家属区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参加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参加不定期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盗、防破坏案(事)件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负责职工食堂、单位招待所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重大节日烟花燃放的安全工作。
四、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基地管理中心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本中心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中心的安全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中心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中心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中心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中心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中心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中心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公司试验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负责试验楼火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对项目、外单位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三、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四、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五、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六、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七、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八、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制定本部门各类仪器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发现本部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六、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项目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项目班子成员安全职责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负责人)
一、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并带头认真执行中交股份、二公局、业主单位、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保护规定,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四、督促、检查项目其他领导、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人员、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进行各类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的安全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负责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作业条件。
七、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在制定、签署生产承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必须列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九、当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考虑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决不违章指挥,不得盲目追求进度产量、经济效益。
十、认真执行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规定,坚持持证上岗,落实对新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在岗(包括调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十一、按工程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不顾安全片面追求工程进度、经济效益行为的发生,注意劳逸结合,不得滥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责任事故。
十二、加强对本项目员工的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及时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处罚违章人员,执行上级对造成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十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安全事故,不隐瞒,不谎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同时按规定时限报告各有关方面。
第三十五条 项目党支部书记
一、监督并保证项目贯彻国家和行业、业主及四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保证、监督、领导责任。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
三、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员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组织党员开展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三无”活动。
四、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及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六、主管本项目安全保卫、地方关系协调、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后勤生活、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工会主席
一、在组织职工参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作方面,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领导工会组织履行对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生产经营组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员工权利。
第三十七条 主管生产副经理
一、分管本项目的生产和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协助经理在本项目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业主及四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有关实施细则。
三、具体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四、组织本项目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五、主持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六、主持项目安全生产例会,领导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签发安全奖罚单。
七、加强对全体参建员工遵章守纪、规范施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强化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切实吸取事故教训。
八、本项目发生生产安全方面涉及人身、机械设备、工程实体、施工生产生活设施等的损伤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及时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将损失减低到最小程度。
第五十三条 项目总工程师
一、指导、教育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自觉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二、为保证施工项目的生产安全和质量要求,对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使用、奖惩有建议和否决权。
三、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和特殊施工设计与有关安全技术实施细则,并严格贯彻执行。
四、负责组织验收确认施工临时设施的安全稳定性,审查各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对存在较大技术安全隐患的工程、或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时,亲临现场负责解决可能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协助搞好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在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作业队长、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首级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在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慎重考虑其安全可靠性,加强施加安全防范措施。
七、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第三十八条 项目安全总监
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二、协助项目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三、根据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本项目日常的安全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四、从安全层面参与对项目部所属作业队、班组的考核、奖惩、人事任免、岗位调整;有权对安全事故、违规违章事件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涉及项目部或其班子成员时,有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
五、按照国家和公司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负责配合做好上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向项目经理及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主管物资设备副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物资设备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物资设备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五、参与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主管成本合同副经理
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成本合同方面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在主管的成本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研究解决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定预防措施。
四、参与审核项目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项目各项奖惩决议。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财务总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
三、负责审核项目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
第二节 项目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三、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年度、月度计划,报主管领导签发实施。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经主管领导签发实施。
四、参加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监督项目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五、组织新进场和变换工种员工的“三级教育”及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坚持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准入标准,对不适用机械设备限期整改直至清退,会同其他部门与机主签订《租用机械安全生产协议书》。
七、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
八、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结果,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制作奖罚单报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执行。
九、深入现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或时段,坚持派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对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督促做好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预防职业病。
十一、归口组织或参加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十二、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整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十三、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向领导和上级推荐、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部长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框架内,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协助部长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参与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第四十三条 工程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二、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四、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协助项目总工程师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制计划。
五、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六、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满寿命使用。
七、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义务。
八、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九、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协助本部门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五、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六、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可以越级报告。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的机械、设备、车辆和物资进场前的检验、安装拆除、使用过程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结合项目生产特点,修订完善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三、和有关部门一道,负责落实制订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收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加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的各种船机设备、工具等,其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五、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持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岗定员,杜绝无证操作;对所租用的车辆、机械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设备资料、配员及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严格审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或以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代替。
六、在编制机械设备、车辆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修理计划时,要列入其恢复安全生产性能相关内容,并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一并实施。
七、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
八、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物资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回收进行维修在用的机电设备、工具,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
九、在国家指定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其商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对在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防护服等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或过期的,要维修、报废或更新,确保安全使用。
十、定期检修车辆、机械设备,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车辆机械设备。
十一、检修机械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
十二、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建立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台帐并严禁格管理。
十三、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车船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改正。
十四、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归口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参加工伤、机械、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一、对有持证上岗要求的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并随身携带方可上岗工作。
二、在作业前要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单。
三、在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严禁工作中饮酒或酒后作业。
四、要按照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项工作,做到保养到位,不漏保、不缺油、不亏水,保持完好状态。
五、机械设备作业时,应注意观察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修。
六、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优质服务、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
七、要严格遵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中有关机械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机械设备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倒、乱放。
八、要认真、按时填写机械履历书,重点机械设备还应认真、按时填写点检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九、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教育,要虚心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十、发生未遂事故,要向直接管理人员汇报,并参与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治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库管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对库房临时存放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物品损坏或被盗、被抢。
三、加强对进入库房人员的管理,对携带的火种收缴。
四、负责物品堆码、搬运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持正常的作业秩序,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积极参加县项目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负责发生火灾时库房内的现场临时指挥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质检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三、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五、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合同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合同谈判签订、计量结算、分包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与他方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应注意其内容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得签订非法生死合同。
三、严格把好分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关,分包单位或劳务承包者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同自然人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公司规定,负责从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中提取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列入年度财务专项计划,保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监督其专款专用。
二、为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设置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劳保用品购置、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方面提供经费。
三、协助安全环保部按规定扣除和收取罚款、发放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
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利用保险箱安全存放,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必须防火、防水、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且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
五、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密、临时保管,保证会计单据、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禁止他人随意翻动、查看、摘录复制。
六、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八条 经理办公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项目办公、生活、卫生、交通及防寒、防暑、防火、防台风、防暴雨雪、防盗、防治安案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协同安全环保部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四、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总结推广重视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违章违纪行为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给予公开曝光;配合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
五、管理项目的交通和生活车辆,以及住房、用电、用水、用气、取暖、降温、医疗、通讯等;按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尤其是特殊气候环境下,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劳动、工作和生活。
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全体员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七、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机关、上级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通知,为督促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归口负责事故中涉及人员的善后工作。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小车司机安全职责
一、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出车准时,随叫随到,在单独行车时,负责车上物品的安全。
四、每天坚持对所驾车辆进行“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状况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处理。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五、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项目相关人员,并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能肇事逃逸。
六、发生交通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或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迟报和谎报。
七、保管好随车配备的灭火器等应急安全用品,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物资设备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八、服从项目管理,不私自出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炊事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食品、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管理和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维护保养、消毒工作,做到合理使用、安全操作。
二、认真搞好个人卫生,按规定定期体检,穿戴整洁,操作时禁止吸烟等不良行为。
三、负责食品卫生和操作间、炊具、用具、炊事机械及食堂周围的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四、检查厨房用电及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时常检查食堂各类用电设备,保障其安全运行。
六、按要求储存各类食物,确保其不变质,不受虫害及鼠害。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保洁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第四十九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项目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二、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三、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四、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五、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六、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七、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试验员安全职责
一、热爱试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严格按照有关试验安全操作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可以划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技术主管领导。
三、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四、爱护试验仪器和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找妥善保管,确保试验设备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五、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整理安好试验仪器及试验资料,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六、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试验技术资料随意外传。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第五十条 测量队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测量控制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和放样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测量人员人身安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救治能力。
三、爱护并妥善保护仪器,防摔、防水,测量仪器必须按期标定、校准,导线点、水准点必须稳定保护和定期复查、补充、校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安全。
四、测量、放样时必须认真复核图纸、仔细计算,严格复测,杜绝错误。
五、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在攀高、下沟、上山、水上、密林以及路口、街道、交通密集道路、交叉施工等危险场所时,必须做好自我和相互防护,穿戴佩用相关防护用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六、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保管安全,防止污损。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五十一条 工区(厂、站)
工区(厂、站)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人。
二、配备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识别本工区(厂、站)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或预防控制措施,并告知各从业人员。
四、按照三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对工区(厂、站)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按照项目的要求,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六、做好工区(厂、站)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定期召开工区(厂、站)安全例会,解决生产中存的安全问题。
八、收集保存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种资料。
工区(厂、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是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工区(厂、站)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工区(厂、站)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工区(厂、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工区(厂、站)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工区(厂、站)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工区(厂、站)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工区(厂、站)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工区(厂、站)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工区(厂、站)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工区(厂、站)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 操作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十二条 分包队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与项目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中各项责任和义务;做好本单位全部的生产安全、技术安全和人员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
二、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内容、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领、岗位职责及注意事项等,根据班组成员技术、身体、思想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三、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人员,制订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地点、数量和衡量标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四、组织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例会,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指导,接受班前安全员的建议,进行安全自检,做好上下班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组织班组员工为促进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对本作业区域危险源控制,具体实施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和保证安全的措施,并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和预案告知员工。
六、组织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和劳动纪律教育、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并督促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员工每周一次的安全技术操作教育,使其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蛮干,不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和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七、对新调入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在工人未熟悉本岗位工作前,不得分配其独立操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坚持执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排复审。
八、定期月检、旬检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或本身无力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报请上级给予解决。
九、督促有关部门按施工设计布设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及时申请、购置、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确保设施和用品的正确有效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参加对轻、重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追查、分析,实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五十三条 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与项目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项目的指示、决定,对本单位负责承担施工的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工、青工、特种工及危险、复杂、临边、交叉施工地段施工的人员,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
三、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并组织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保证本作业队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有效、正确正当使用。
四、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持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例会。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班组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首件工程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三违”现象的出现。
六、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上级和有关方面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指导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指出的不安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七、按要求配备足额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八、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停止或暂缓施工,将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九、发生伤亡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施工,采取应急措施,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发生其他安全事故时要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较大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离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第五十四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监督所在作业队或班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尽职尽责地做好本作业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对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其他员工特别是新工人、青年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教育指导,每次上班前要做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安全训诫,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三、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或直接参加施工生产活动时,首先对生产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要求班组长或作业队长即时整改或请求上级采取措施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
四、发现较大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报告班组长或作业队长下令停止作业,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降低或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违章违规行为有给予批评教育的权利,对多次教育无效的人员,可建议作业队长对其予以处罚、改换其工作岗位或清退出本工地,必要时可越级报告有关领导。
六、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十五条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本工班(组)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带领本工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三违行为”,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尤其对新工、青工,更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实际指导,必要时亲自示范。
三、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工程任务,有权拒绝施工,必要时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安监部门反映。
四、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好每天的班前班后会,具体布置安全生产,进行安全训诫和必要的岗前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及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根据当天的生产任务和每个工人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其生产岗位,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六、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保证本工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七、负责支持配备到工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工作,并发挥他们的作用。
八、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有关方面和安监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九、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有权立即带领工人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时组织排除险情。
十、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不予制止及发现事故隐患不予及时消除而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十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如实上报,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工作。协助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第五十六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自身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并有责任随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个体和群体保护能力,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在可能情况下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在自己身体状态特别不佳或心情极度不好而有可能影响到生产安全的情况下,不允许强行上岗工作。
四、服从管理,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施工(生产)作业现场,按规定自觉穿戴并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五、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前对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安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六、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操作水平;从事特种作业或技术工种的人员还要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产。
七、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八、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冒险作业或不服管理、不听指挥而造成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事故和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直接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养成良好习惯,经常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有序,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十、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险肇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分析讨论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以国家颁布的为准。
第五十七条 各项目经理部部门名称与本责任制所称名称不一致的,其相关职责归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各级人员实施本制度的成绩,应列为考察干部和考核工人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十九条 对模范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未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