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劳动合同书范本

2017-01-06

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超市劳动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超市劳动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河南徐商联合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月,到 年 月 日终止。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忌讳是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五、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

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2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基本工资 元。绩效按实际达成率发放。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

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洛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五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超市劳动合同书范文二

甲方:兴盛达副食

乙方:

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月,到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忌讳是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五、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

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

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

。其标准为: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超市劳动合同书范文三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的安排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立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乙方从事的岗位,在甲方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得到相应审批后,乙方同意执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

二、甲方为商业零售企业,因经营管理的需要,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三、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双方约定的、甲方规定的和临时指派的全部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和批复手续。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

二、甲方根据乙方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臵,并采取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

第六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全勤奖 元,(本劳动合同所涉及工资报酬金额均为人民币)。

二、乙方因工作需要加班并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妥相关加班审批手续的,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遇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则应当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规章制度中的规定,并全面地履行甲、乙双方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乙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甲方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甲方鼓励乙方在履行其工作职责的过程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对乙方提出的并经甲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可以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上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均为甲方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和双方有关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期限内,被发现使用虚假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的;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包括乙方在内的全体劳动者或者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劳动者或者工会的意见,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本合同期届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或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1)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乙方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3)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的;

(5) 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 甲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致使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或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除前述第七、第八项约定的情形外,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必须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交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之后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结算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离职结算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并且甲方还有权通过必要途径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出资或安排乙方参加各类专项培训的,或者乙方为管理人员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协议,对双方之间的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如乙方未按照该协议履行有关服务年限、竞业禁止、违约赔偿以及其他义务,即违反本合同或有关专项协议,应依照本合同或专项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双方签署的有关双方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其它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授权代表: (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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