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2016-12-01

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简明扼要,切中要害。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一:

同志们:

经过今天的专题研讨,我觉得在座的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深深懂得,习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毕生追求。其中“严以用权”是关键,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三严三实”是一个整体,“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是“严以用权”的前提和基础。严以用权要求干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宗旨意识,牢记权力是一种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对公司的发展高度负责,对自己高度负责,对员工高度负责,决不能将公权力变成私权或特权,严格把握好公权、私权的界限。

怎样才能做到“严以用权”?

首先要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制度是规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笼子”要严密结实。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界定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笼子”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员工和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员工和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利用权力搞小集团、搞特权,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犯罪的深渊。

三是要心中有戒不任性。心有戒尺,方知高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戒尺,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要扎实履职尽责,以焦裕禄等先进模范为榜样,发扬“老黄牛”精神,能担重任、敢涉险滩、勤于耕耘、甘于奉献。

做到严以用权还要善于用权。在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层面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一把手负责制。既要做到班子每位成员都有明确分工,同时也要强调集体领导。既要充分发挥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充分尊重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又要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

我们已经开展了三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研讨,基本完成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研讨内容。但是,在专题教育开展初期就已经强调过,这次专题教育不是一次活动,搞完就了事,而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我们今后的工作当中。尤其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完成各自“不严不实”问题整改台账中的工作任务,要督促各自分管的领域做好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工作。公司党办也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帮助各级党组织完成好整改落实工作。

当前,我们公司生产经营和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已经全面铺开,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更加慎重地对待广大员工的利益,真正做到严以用权、善于用权,努力推进公司改革发展各方面的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二: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因此,用权为民、勇于担当、为官清廉、对党忠诚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领导干部只有为民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依权谋私,才能凝聚党民、民心,树立党的执政威信,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一是敬畏权力。要用权为民,对手中的权力要有畏惧之心,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慎用权力。要负责任地行使权力,慎言慎行慎独慎微慎初慎终。多调查研究、深思熟虑,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博采众长;三是为公用权。要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一定要践行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是依法用权。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权要遵循法治,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五是履责用权。要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要豁得出来、顶的上去;六是务实用权。严以用权和干事创业不是对立的,严以用权是为了更好地干事创业,要让想干事的人有舞台,不干事的人让位置;七是刚直用权。要用权不媚俗,不逢迎,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刚直不阿;八是阳光用权。用权必须透明,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九是廉洁用权。作为官员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管得住自己,也管得住身边人,心有戒尺,干净做事,廉洁律已、廉洁用权;十是公正用权。公平正义是权力使用的根本标准。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正义,才能得到社会和人民的认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带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形成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优良氛围。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少数领导干部面对席卷而来的物质浪潮,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宗旨意识淡薄,对手中的权力缺乏敬畏之心,不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依规依法办事、滥用职权,甚至以权压法;有的假公济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甚至设租寻租,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有的滥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不担当,不负责任,遇到矛盾绕着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安安稳稳保位子,庸庸碌碌过日子。这些问题虽然出现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与党的宗旨和性质格格不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背道而驰,严重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践踏了公权、公序良俗,损害了公权的权威性、严重性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民风,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透支了政府形象,折损了政府的公信力,动摇着党的执政根基。

通过近期一段时间的学习、反思,自己在严以用权、真抓实干方面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是在学习把握相关的政策法规等一些新规定方面,不全面、还深入、不求甚解。根据政策,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还不强,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有执行政策不到位和违规操作的现象。二是由于受过去老思维、旧习惯的影响,存在着凭经验、按老套路考虑问题、处理事情的情况,导致一些工作难以推进。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主动,对工作的立意不新、标准不高,对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调查研究的少,考虑群众利益少,缺乏耐心和勇气,不能大胆的站在更高、更广的角度,用新的思维方式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本质在于正确对待个人私欲与党性原则,关键在于面对各种诱惑时,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

一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忠诚是考量一个人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美德,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对党的干部来说,就是要绝对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事业,在任何情况下,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的站稳政治立场。不论时代如何变化,对党忠诚、坚定信念、清正廉洁、敢于担当永远是党员干部人生的方向器、 导航标和政治生命线,不论在任何时候必须维护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政治责任感,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党尽责履职。

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于人民,只有为人民撑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三要坚持清正干净干事。“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守规矩、重品行。清正干净干事是领导干部做人、干事的底线和前提条件,核心是要心从敬畏,严守法纪,严格自律,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重要的是要做到严守法纪用权,把权力看成责任,当作义务,依法、依规公正透明用权。要把持住自己,心存敬畏,严格用权,谨慎从事,勤勉工作。要淡泊名利,经得住名、权、色、财的考验,正派为人,公正处事,厚德重品修身。

四要依法依规用权。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的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正是因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为民用权、为民谋利,公正无私的行使权力,任劳任怨的履行职责,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体现人生的价值。

五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有效的保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纪、国法、民主和舆论监督,特别要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本,为政不移公仆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权力的边界是法制,干部的保障是规矩,要实现严以用权管住伸出去的权力,就要加强制度设计,从严干部权力监管,通过严密的制度之网,拴住脱彊的权力。同时要强化执纪意识,对“违规权力”严查严打,牢固树立“法度”为底线,监督干部在“法度”约束下严以用权

“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权力的边界是法制,干部的保障是规矩;要实现干部严以用权,牢固树立“法律”为底线,督促干部在“法律”约束下严以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卢梭有句名言,“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应该刻在公民心里,更应该刻在官员的脑子里,公民对法律再有信仰,如果官员缺乏对法律的基本尊重,法律仍然沦为一纸空文。

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在依法治国早已深入人心的今天,仍然不时出现官员缺乏基本的法治意识等的做法。建设法治政府,离不了官员依法行政,如果官员藐视法律,权力任性,就会违规;只要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权力与责任相连、与制度相关,在法律面前,权力只有服从。干部使用权力,就要以“严以用权”为戒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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